加入日期:2016-03-14 截止日期:2016-04-06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禄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函【2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蓥市禄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蓥市禄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华发改审函【201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即施工标段。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禄市镇小驴山村一组。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处理厂站房及站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4 建设工期:33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0个类似项目业绩【单个标段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通用工程招标不设置类似业绩要求,其余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的项目业绩,为5年内不超过2个(0-2个),3年内不超过1个(0-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园林绿化企业入川从事投标施工活动介绍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23时59分(见附件禄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6日9时30分(见附件禄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详见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比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现场光盘递交确认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招标人:华蓥市禄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禄市镇禄市大道 邮 编:638600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826-4871411 传 真:0826-487141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7号1栋15楼1501号 邮 编:610091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8-87715695 传 真:028-87715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