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8-12-12 截 止 日 期: 2008-12-18 为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监利县建设局受监利县人民政府委托,作为招商代理机构全权负责湖北省监利县污水处理项目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商,欢迎合格的中外企业积极参加投资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说明 1 、工程名称:湖北省监利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 、工程地点: 污水处理厂地址在监利县三闾新村附近,征地约30亩。 3、工程规模: 工程设计规模近期为3万吨/日,远期5万吨/日; 工程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规模3万吨/日。 4、投资方式:污水处理厂“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营运-移交”)方式,项目法人独立投资建设、营运、维护并最终移交污水处理厂。 5 、招商内容:新建规模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6 、建设工期和经营年限: 最终被选定的项目投资人须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招商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权。项目自协议签订后,建设工期不得超过11个月,特许经营年限为30年(含建设期)。 7、 建设范围: 由项目投资人按“BOT”方式负责污水处理厂规划区红线内所有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进出口道路、供水、供电及通信、厂区绿化)、污水截流堰和提水泵站及与厂区连接的2公里污水管网。 8 、土地政策: 政府以划拨方式向投资人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但所发生的征地补偿和报批等相关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其费用计入投资成本。 9、污水处理费标准: 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双方协商洽谈确定;价格一经确定,从污水处理厂商业运营之日起 三 年内不作调整。第 四 年始及以后随市场物价上涨因素,投资人可按国家物价管理规定和程序向当地政府物价部门申请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1、 投资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国内外企业法人。 2 、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能力:投资人与招商人在签订正式特许合同时,需向招商人指定银行提交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到指定帐户。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使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资人必须有建设规模3万吨/日以上,运营状况良好的工程项目经验。 三、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原件备查)。 3、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企业业绩:近 三 年完成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营运情况,参与BOT项目情况及相关材料(附建设合同、运行纪录、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水质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商方式及日程安排 1、项目招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2日 至 2008 年12月18日 到监利县建设局报名,实行资格预审。 3 、谈判时间由招商人做出具体时间安排后,通知投资人前来洽谈。 联系地点: 湖北省监利县建设局 监利县容城镇天府大道158号 联系人: 邹元孝 电话:13329273858 吴爱苹 电话:13907214499 E-mail:876248223@qq.com 代理公司 :监利县鼎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艳 电话: 0716-3278778 E-mail:jianliding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