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高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工程等七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供水工程等七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人为邻水县高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川渝合作示范区高滩新产城一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二期土地平场及道路建设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小微企业孵化园第一期工程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供水工程项目、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二期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邻水县高滩园区公租房建设项目、渝邻快速通道高滩园区段市政工程七个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地点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规划范围内。 2.2 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协调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促成环评通过审批。 2.3 工期要求:川渝合作示范区高滩新产城一体市政基础设施和二期土地平场和道路建设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小微企业孵化园第一期工程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供水工程项目、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二期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邻水县高滩园区公租房建设项目、渝邻快速通道高滩园区段市政工程七个项目均要求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环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国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有效证书。(提如果是四川省外环评机构,须在四川省环保厅备案登记,并通过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3.2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1:30, 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邻水县高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企业服务中心406室)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17时00分,地点为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企业服务中心406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邻水县高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企业服务中心 邮 编:638503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26-8335860 传 真:0826-3666788 “......2.1 项目概况:川渝合作示范区高滩新产城一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二期土地平场及道路建设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小微企业孵化园第一期工程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供水工程项目、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二期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