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75-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12828&classid=858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和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四川省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拟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马冲村6组,快速通道北侧,马冲水库下游500米处。 5、拟投资规模:12018.69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夹江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及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及处理。 ⑴ 污水处理厂 ① 工程设计规模:近期2020年达到5000m3/d,远期2025年达到10000m3/d。 ② 本次环评只评价近期5000m3/d污水处理规模。 ⑵ 厂外配套污水管网 ① 本工程污水管网建设规模为10000m3/d,一次性建成。 ② 配套的进厂污水管道:主干管长度约3.3km,管径为d600-d800mm,负责将夹江经济开发区内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 ③ 污水厂尾水排放管道:管道长度约7.5公里,管径DN400,将污水厂尾水引至龙头河排放。 二、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1、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处理采用紫外线消毒渠,污泥采用叠螺离心脱水+高压板框压滤机工艺。 2、污水厂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尾水排入龙头河,最终汇入青衣江。 (1)大气污染物:经分析,本项目属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正常运行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厂区处理过程中因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在微生物的降解作用下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的位置主要为污水前处理部分(提升泵房、絮凝沉淀池)、生化池以及污泥处理部分(贮泥池、脱水间等)单元,其成份主要是生化分解和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混合物。针对以上恶臭产生源,设置恶臭加盖或密封装置(提升泵房、调节池、絮凝沉淀池、A/A/O池厌氧段、污泥脱水间、贮泥池设置加盖或密封装置),并配以恶臭抽风收集系统,臭气经收集后送UV光解除臭系统除臭,净化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收集率达95%以上,UV光解除臭系统对恶臭的去除率达95%以上。同时,加强露天设施的环境管理,降低臭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产生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从格栅拦截的栅渣以及沉砂池分离出的砂粒,主要成分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其它杂质;第二类是浓缩污泥。项目污泥脱水采用叠螺离心脱水+高压板框压滤机脱水,脱水后泥饼含水率至60%。项目浓缩污泥设置污泥堆棚,并及时清运。 (3)废水污染物: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包括污水厂服务范围内经处理达标后的生产、生活污水,以及本项目员工生产、生活污水。其中,服务范围内的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m3/d;本项目新增定员人数11人,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另外,厂内场地、车辆清洁卫生、设备清洁等过程中产生少量清洁废水。治理措施:生产、生活污水在厂区内进行收集进入污水集水池,再集中进入污水处理厂内系统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尾水排入龙头河,最终汇入青衣江。 (4)噪声:主要为设备风机、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优选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振以及距离衰减等,实现噪声厂界达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各类污废水经收集→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尾水排入龙头河,最终汇入青衣江。同时,预测分析表明,项目正常工况及事故状态下排水,不会改变下游水环境敏感目标相应的水环境功能。本污水处理厂设有相应的污水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和事故污染水,容量足够容纳相当容量的事故废水。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完全有时间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故本项目的运行不会对龙头河水质有明显的不利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 ⑴ 经分析,在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周围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根据预测在设定的各种事故工况和环境风险事故下可能造成一定程度地下水污染,但地下水的富水性和径流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与扩散,泄漏区域污染物浓度随时间推移迅速降低,不会对龙头河水质造成明显影响,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地下水污染程度和范围极为有限;应认真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此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角度,项目具有可行性。 ⑵ 环评要求:本项目工程设计时,将严把设计和施工质量关,从源头上开展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杜绝因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对各废水收集、处理构筑物(池体)等,以及废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均做防渗处理;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有效的避免废水渗漏;强化管道、水池的转弯、承抽、对接等处的防渗工程,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定期进行检漏监测;项目制定了分区防渗方案,针对不同区域进行防渗设计、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综上,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区域地下水仍将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前处理部分(格栅井、提升泵房集水池、沉砂池)、生化池以及污泥处理部分(贮泥池、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加工等措施收集后,送至UV光解除臭装置集中处理。同时,对少量无组织散逸的恶臭,经计算以主要恶臭源边界为中心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环评要求,未来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入驻居住、学校、食品企业等大气环境敏感单位。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恶臭气体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栅渣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先进行固废性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格栅拦截的栅渣经脱水后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厂内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另外,设备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等,属危险废物,严格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环评要求:建设运营单位在对污泥进行运输过程中,应该加强管理,禁止沿途遗漏和抛洒,避免运输途中造成的二次污染。因此,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噪声:经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鼓风机、水泵以及污泥脱水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置、优选设备以及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以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项目从工艺技术、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治理上都体现了清洁生产的原则,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将风险事故隐患及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5、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园区规划,项目拟采用的处理工艺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的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在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马冲村6组范围内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自本次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四川省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简本(联系方式附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反映,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四川省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4组 联系人:李华 电 话:13990612726 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长虹科技大厦B栋12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80096966 (来源:夹江县人民政府,作者:夹江县经开区,2017年8月16日) “......① 工程设计规模:近期2020年达到5000m3/d,远期2025年达到100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23/12/11 4:22:21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