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川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告,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达川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达州市达川空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三牌村六社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6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区本级财政投资。 6、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处理污水规模10000.0m3/d;铺设污水干管总长3.0公里。项目占地面积26580m2,总建筑面积1684.65m2,含污泥脱水间、维修间、仓库及其他配套实施。 二、建设项目涉及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扬尘、噪声、建筑固废等。 ⑴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⑵ 扬尘及废气:扬尘是指露天堆场、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建筑垃圾的搬运扬尘等,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尾气。环评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治理扬尘: ① 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裸露的场地洒水、清扫以减少扬尘量,每天洒水1-2次; ② 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③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 ⑶ 噪声:施工期噪声包括各种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得到良好的控制。 ⑷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拆除工程、场平产生的弃土全部用于绿化或回填;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营运期 ⑴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厂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以及设备、地面等的冲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一并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0万m3/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⑵ 废气: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其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主要有:预处理单元构筑物、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污泥浓缩池、污泥贮池、污泥脱水间散发的含微量硫化氢、氨、挥发酚及烃等臭气。针对本项目而言,本工程产生恶臭的主要位置是预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生物处理单元因负荷低、臭气小,不予考虑。本项目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方式对项目预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臭气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经预测分析,项目恶臭能够达标排放,不会造成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 ⑶ 噪声:项目噪声源为污水处理厂内各类水泵、鼓风机、格栅机及污泥脱水间等,噪声源在1米处声源强度75~95dB(A)之间。设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隔声、消声和吸声,泵房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泵房的密闭性,布设于地下或半地下等治理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⑷ 固废 ①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超细格栅渠拦截的栅渣,主要为较大的漂浮物和悬浮物,如纤维、果皮、木片、布条、塑料制品等;第二类是污泥;第三类是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② 栅渣经压榨脱水后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在厂区内浓缩脱水,鉴于本项目所处理的污水主要为园区内企业工业废水、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兼有企业员工生活污水,其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与常规的城市污水处理污泥的成分可能不同,工业污泥中可能含有毒有害的物质,由于园区内各企业生产使用的原料、产品种类、产品加工方式等不同产生的污泥成分也不尽相同。因此,环评提出,在本项目运营初期,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相关要求对污泥进行浸出毒性鉴别,若经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在满足卫生填埋条件时可按可研中污泥处置方案进入达州市达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若经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其贮存、转运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 ③ 项目采取严格管理管理措施后,可实现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⑸ 地下水:项目厂区采用分区防渗,其中重点防渗区为:贮泥池、污泥脱水及加药间、污泥暂存间采用刚性+柔性防渗+防腐措施;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泥水分离区)、纤维转盘滤池、消毒及计量渠等涉及污水的主要构筑物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粘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为鼓风机房、变配电室、提升泵房、臭气处理系统,采取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粘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简单防渗区为综合楼,采用一般地面硬化。在认真落实以上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正常工况下项目运行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城市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同周边环境相容,其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只要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B座803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8-85150442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达州市达川空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香帅 电 话:1398288942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个人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共十个工作日。 (来源:中国·达川,作者:达川区政府办,2018-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