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7-四川省乐山市第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7113&classid=858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1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90403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根据2018年1月1日四川省环保厅颁布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18〕677号)等要求,对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改造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改造工艺为进水;粗格栅(改造);调节池(改造);细格栅(改造);曝气沉砂池(改造);水解酸化池(新建);改造SBR池(改造);增加深度处理(新建、改造,如高密度沉淀池、深度脱氮系统等);消毒(改造);达标排放(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3 监理服务期: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全部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资质, 近3年(2016年至今)来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 的类似项 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0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9 年 07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lsggzy.com.cn/ ) " 交易平台入口 " 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 607 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上发布。 招标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833-2503784 传 真:0833-250378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五兴五路77号1栋1单元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8-85662666 传 真:028-85662666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9/8/9 10:43:19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