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市渝水区下村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生成时间: 2009-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K00030-0203-2010-026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发改委 余发改投资字〔2009〕416号 关于新余市渝水区下村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渝水区发改局: 你单位报来的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收悉。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审查意见及渝府办字〔2009〕62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经调整修改后的工程初步设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服务范围:同意本工程按近期(2010年) 2×104 m3/d处理规模进行设计,建设场地按远期(2020年)工程设计规模4×104 m3/d预留。项目主要为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服务。 二、建设地址:本工程建于霞江以东,沪瑞高速公路与上新公路夹角地块。 三、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SBR工艺;供氧采用微孔管式曝气器;沉砂池采用曝气沉砂池;消毒工艺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及卫生填埋方式;除臭工艺采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法。 四、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曝气沉砂池、紫外消毒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脱水机房、储泥池、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增设相关设备。 五、环保、消防及卫生防疫应切实贯彻“三同时”原则,严格控制含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病原体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排入污水管网,污水收集与处理服务范围内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后方能送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出水水质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B)标准要求。 六、总平面按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实施进行布置,厂区布置及土方平整按近期规模考虑。厂区建筑标准应适当控制,构筑物结构布置和抗浮设计应根据工程详勘报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确保安全。 七、消防、变配电、给排水等设施按相关规范配置。 八、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九、经核定本工程总投资3226.04万元(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概算另行报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613.8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90.53万元,预备费162.2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9.4万元。分项概算详见附件1。 十、其他按照《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执行。(详见附件2) 此复。 附件: 1、工程总概算核定表 2、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二00九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