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9985&classid=8583681-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3741&classid=858 23099-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13074&classid=858 仪陇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仪陇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仪发改审批【2020】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陇县城乡供排水和燃气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仪陇县城乡供排水和燃气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仪发改招标核准【202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仪陇县新政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施工图的审查、后期设计服务。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招标(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及其后续服务等工作) 。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7年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1个处理规模不小于1.0万m3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注: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的牵头人限定为设计单位。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 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 同的全面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03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04月03日 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仪陇县城乡供排水和燃气服务中心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341912803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陇县春晖路五段34号(行政审批局1号楼2楼) 联系人:刘先生 向女士 电 话:0817-698965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来源: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2021-03-29)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24/8/21 12:56:1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