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市恩阳工业园(柳林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川有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工业园(柳林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巴中金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柳林食品工业园二期(盐井片区); 5、工程服务范围:柳林食品工业园区一、二、三期(不含柳林镇城市生活污水); 6、日处理能力:Q=1.0万m3/d(一次性修建); 7、建设内容: ⑴ 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8430.0m2,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6956.67 m2,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改良型A2/O氧化沟、二沉池、配水及回流污泥泵井、混凝斜板沉砂池、机械过滤池、接触消毒池、泵房及出水仪表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储泥池、脱水间、综合楼、门卫、机修及仓库、加药加氯间、废液储存间。 ⑵ 厂区主要附属工程有:厂区围墙、绿化、厂区道路及配套管网等。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外排。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加强管理的方式减少排放,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等污染措施。 2、运营期:针对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本次环评要求对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进行密闭,对臭气收集后,采取“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在厂界周边设置绿化带,以高大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5m,控制恶臭气体散逸;能将恶臭的影响降低最低;针对噪声,从设备选型上注意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处理工序的风机、泵类采用减振、消声、隔声处理,减少或降低噪声;此外,项目占地范围内采取分区防渗的方式防止地下水污染;栅渣、砂石渣均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简单脱水处理后,暂存于厂内的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园区市政环卫部门收集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处理场所进行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贮池内,经污泥处置单元脱水系统脱水后含水量控制在80%以内,脱水后暂存于污泥脱水机房内设置的暂存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厂区内污泥进行抽样检测、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处置方式、去向。如鉴定为危废,则按危废管理要求将污泥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固废,可外运至海螺水泥厂协同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1; 2、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巴中金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阅本项目纸质版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2.5km范围内的居民、团体单位等。 五、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中金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中市恩阳区登科西三巷52号 邮 编:636064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981690306 电 邮:550576915@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有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工 电 话:028-83177797 电 邮:39402637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作者:巴中金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01-06)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21/9/27 16:09:4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