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2000005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峰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白江区创新路158号 4,5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成都峰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大邑县工业污水厂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污泥的清运、临时堆放处置及无害化处置全过程服务。 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4,59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姚琪、吴重实、徐红、苟艳、王久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有中标的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100%计取,招标代理费计费基数按三年期中标总价计取。 2、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1(合同包一): 7899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51012922210200000243[2022]00019。 2、预算品目:C1606。 3、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 采购人:大邑县水务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电 话:028-88282082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写字楼3楼 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 话:1398207986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202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