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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60761贴 | 103321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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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83-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23/3/22 1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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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69-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5428&classid=858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同意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甘洛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示

近期,我局组织了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甘洛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技术审查,经专家审核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拟同意以上2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834-2165870,邮箱:489518129@qq.com。

附件:
1.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设置情况
2.甘洛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附件1: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设置情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岩润阿发村,于2020年投入运营,2021年11月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随着人口的增多,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已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已出现超负荷运行状态,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设“甘洛县城市污水垃圾提质升级项目——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其可研报告于2022年11月2日取得甘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批复(甘发改〔2022〕96号),项目代码:2211-513435-04-01-259157,批复同意建设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2月2日获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批复(凉甘环建审〔2022〕22号)。二期实施后,全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0m3/d,利用原有排污口排入尼日河。

二、论证范围、排污口位置
  论证范围:项目尼日河入河排污口上游1000m(尼日河省控断面甘洛铁路大桥断面)至下游31.4km(国考断面尼日河甘洛出境断面)的河段,总长32.4km。入河排污口涉及水功能区为尼日河越西甘洛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西侧,尼日河右岸,国合水电站大坝下游600m。
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02°46′53.626″,北纬28°59′34.241″。
入河排污口类型: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根据水质监测成果,论证河段尼日河现状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三、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纳服务区域内的生活污水。按设计处理能力15000m3/d污水量计,年最大污水处理量547.50万m3。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污染指标(COD、NH3-N、BOD5、TP、TN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主要污染物控制浓度:COD≤50mg/L、NH3-N≤5mg/L、BOD5≤10mg/L、TP≤0.5mg/L、TN≤15mg/L。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设计最大排放量:COD:273.75t/a、NH3-N:27.38t/a、BOD5:54.75t/a、TP:2.74t/a、TN:82.13t/a。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入河污染物量较产生量有较大减少。

四、水功能区管理及水环境保护要求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废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尼日河,所在水功能区为尼日河越西甘洛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本项目主要收集服务区内的生活污水,对原散排、直排口整治,经处理后入河污染物大大削减,治污减排效果明显,有利于尼日河水环境保护,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及水环境保护要求。

五、排污影响及应急措施
  《论证报告》按照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与事故运行条件下,根据排污口河段设计流量及河段相应条件下平均流速等水文参数,采用数学模型对论证河段进行影响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排入尼日河后影响范围很小,很快达到地表水Ⅲ类。事故排放时对受纳水体水质有较大影响,增加了尼日河的污染负荷,但不会显著影响下游国控断面水质。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鱼类自然保护区,无敏感保护对象。

六、综合评价和结论
  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入河污染物量较产生量有较大减少,对尼日河水环境呈正效应,项目建设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要求。

(来源:凉山州生态环境局,2023-03-16)

“......随着人口的增多,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已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已出现超负荷运行状态,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设“甘洛县城市污水垃圾提质升级项目——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其可研报告于2022年11月2日取得甘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批复(甘发改〔2022〕96号),项目代码:2211-513435-04-01-259157,批复同意建设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23/3/22 14:39:16修改过)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23/3/22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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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同意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甘洛县城市生活垃圾 填埋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示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同意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甘洛县城市生活垃圾

填埋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示

近期,我局组织了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甘洛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技术审查,经专家审核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拟同意以上2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834-2165870,邮箱:489518129@qq.com。

附件:
1.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设置情况
2.甘洛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附件1: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设置情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岩润阿发村,于2020年投入运营,2021年11月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随着人口的增多,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已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已出现超负荷运行状态,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设“甘洛县城市污水垃圾提质升级项目——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其可研报告于2022年11月2日取得甘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批复(甘发改〔2022〕96号),项目代码:2211-513435-04-01-259157,批复同意建设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2月2日获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批复(凉甘环建审〔2022〕22号)。二期实施后,全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0m3/d,利用原有排污口排入尼日河。

二、论证范围、排污口位置
  论证范围:项目尼日河入河排污口上游1000m(尼日河省控断面甘洛铁路大桥断面)至下游31.4km(国考断面尼日河甘洛出境断面)的河段,总长32.4km。入河排污口涉及水功能区为尼日河越西甘洛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西侧,尼日河右岸,国合水电站大坝下游600m。
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02°46′53.626″,北纬28°59′34.241″。
入河排污口类型: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根据水质监测成果,论证河段尼日河现状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三、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纳服务区域内的生活污水。按设计处理能力15000m3/d污水量计,年最大污水处理量547.50万m3。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污染指标(COD、NH3-N、BOD5、TP、TN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主要污染物控制浓度:COD≤50mg/L、NH3-N≤5mg/L、BOD5≤10mg/L、TP≤0.5mg/L、TN≤15mg/L。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设计最大排放量:COD:273.75t/a、NH3-N:27.38t/a、BOD5:54.75t/a、TP:2.74t/a、TN:82.13t/a。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入河污染物量较产生量有较大减少。

四、水功能区管理及水环境保护要求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废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尼日河,所在水功能区为尼日河越西甘洛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本项目主要收集服务区内的生活污水,对原散排、直排口整治,经处理后入河污染物大大削减,治污减排效果明显,有利于尼日河水环境保护,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及水环境保护要求。

五、排污影响及应急措施
  《论证报告》按照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与事故运行条件下,根据排污口河段设计流量及河段相应条件下平均流速等水文参数,采用数学模型对论证河段进行影响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排入尼日河后影响范围很小,很快达到地表水Ⅲ类。事故排放时对受纳水体水质有较大影响,增加了尼日河的污染负荷,但不会显著影响下游国控断面水质。
  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鱼类自然保护区,无敏感保护对象。

六、综合评价和结论
  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入河污染物量较产生量有较大减少,对尼日河水环境呈正效应,项目建设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要求。

(来源:凉山州生态环境局,2023-03-16)

“......随着人口的增多,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已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已出现超负荷运行状态,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设“甘洛县城市污水垃圾提质升级项目——甘洛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其可研报告于2022年11月2日取得甘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批复(甘发改〔2022〕96号),项目代码:2211-513435-04-01-259157,批复同意建设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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