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8-06-19 截 止 日 期: 2008-06-26 招 标 编 号: 瑞招字[2008]008号 瑞金市污水处理厂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瑞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瑞金市象湖镇金星村。 (3)建设规模: 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概算投资560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质量要求:确保市优,力争省优。 (6)工期要求:计划2008年8月1日开工,2009年1月31日竣工(设备安装和调试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2、招标内容:瑞金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附属建筑工程。 3、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凡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已竣工验收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需要企业施工经历业绩。 4、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① 营业执照; ② 资质证书;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 ⑤ 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对已公布符合二级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但证书未发放到位的需提供承诺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 ⑥ 本企业编制该工程投标报价书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证书和本人身份证; ⑦ 2008年6月19日以后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⑧ 本企业在2008年6月19日以后开具的介绍信; ⑨ 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材料(提供该项目施工合同、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表); ⑩ 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 5、集中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07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5:00-18:00(逾期不受理),地点:瑞金市招投标中心(瑞金市公务大楼斜对面桦林北路路口三楼)。报名费200元/家(不退回)。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其他: ① 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建造师,否则招标人将按合同总价的5%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 ② 现有不良行为记录并规定暂停投标活动的不能参加投标。 8、附件一:《投标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瑞金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瑞金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地 址:瑞金市绵水路39号 地 址:瑞金市绵水路39号 法 人:杨俊华 法 人:宋维峰 联系人:谢志雄 联系人:李贵生 电 话:13907073965 电 话:13803574611 招投标监督单位:瑞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2529738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0-24 20:39:50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