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乐山市竹溪污水厂新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竹溪污水厂新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竹溪污水厂新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中发改政策〔2025〕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中发改政策〔2025〕20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2.2 工程规模:本次实施在一号桥下游配套建设顶管穿越岷江污水主干管2根DN1000污水压力管和2座管道过江竖井,单管穿越长度约530米,起点位于上河街泵站,末端与现状污水压力管相接。 2.3 项目投资估算:约4480万元(其中估算工程费约3584万元) 2.4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或工作联系函要求为准。 2.5 招标范围: (1)勘察工作: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勘察(勘察包括本项目的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工作及后期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完成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地质相关试验检测、材料收集整理等,提供符合要求的勘察成果资料,满足设计需要并配合后续服务。 (2)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协助配合发包人办理各类报规、报建资料和备案手续,实现本项目实施目的所应包含的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满足并配合后续服务。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有勘察资质单位提供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10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单位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33-2193077、0833-2551301。 招标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155号6层 邮 编:614000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833-227757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26楼2609号 邮 编:610051 联系人:黄老师 负责人:赖林利 电 话:028-61986009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2026-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