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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9532贴 | 10192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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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8-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和加盖除臭工程 (2008/10/26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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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7-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626&classid=858

西安市蓝田县污水处理厂DBOT招商公告

蓝田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蓝田县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公开招商引资,并授权招商人蓝田县建设局组织实施,招商顾问金研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蓝田县距西安市22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工业基础较好,矿产资源丰富,蓝田玉是中国“四大名玉”之一,列入国家第一个玉石类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城区人口8万人;全县生产总值2007年达到36.55亿元。
2、项目设计规模日处理2.5万吨(一期1.5万吨),SBR工艺,出水水质为二级排放标准;项目估算投资4502.49万元,其中一期估算投资额2925.78万元,一期建设工期12个月;目前蓝田县城实际日产生污水量1.5万吨;厂外管网由政府投资建设,配套管网资金已落实,拟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实施;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复,地勘已完成。

二、主要招商条件
1、合作方式。采用DBOT方式,即由招商人将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权利授予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实施项目设计、建设、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内所有资产(含土地)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本项目建设期)。
3、主要竞争内容。项目采用确定项目估算投资额、特许经营年限、基本水量、进出水质等边界条件,由投资申请人竞争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
4、基本水量。一期工程的基本水量自运营之日起两年内为1万立方米/日,满两年后基本水量为1.5万立方米/日;二期工程建成后的基本水量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5、项目用地。项目用地采用无偿划拨方式提供。

三、投资申请人条件要求
投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国内注册的法人须取得有关部门认可或许可;
2、注册资本(或授权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港澳企业和外国企业须提供相应的银行资信证明和财务状况证明书;
3、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能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
4、有建设、运营日处理2万立方米及以上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
5、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运营、维护方案。
投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

四、报名办法
1、投资申请人报名时,其委托人员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本人有效证件,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意向投资协议;
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99号海云轩公寓A座9层(招商顾问住所地),或蓝田县城北街26号(招商人住所地);
4、招商顾问联系人:郭先生、左小姐,电话13017512529、010-82212059;招商人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3772190198。
5、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2日至2008年11月5日,每天9:00至16:00(节假日休息)

招商人:蓝田县建设局
招商顾问:金研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2、项目设计规模日处理2.5万吨(一期1.5万吨),......4、基本水量。一期工程的基本水量自运营之日起两年内为1万立方米/日,满两年后基本水量为1.5万立方米/日;二期工程建成后的基本水量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8/10/13 12:42:5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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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10/12 2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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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8〕100号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文时间:2018-10-10 11:42 
发布时间:2018-10-10 11:42 
有 效 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日

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11号)、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安市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西安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1+6”组合方案》要求,为切实打赢全市剿灭劣Ⅴ水体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攻坚战,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到学在深处、干在实处。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水治理和水质提升攻坚战,为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及宜居、宜业、宜游的大西安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水质标准见下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以上。
             地表水准IV类水质标准
名称           CODcr BOD5 SS  N3  TN  TP
设计出水水质指标(mg/L) 30   6  10  1.5  12  0.3
1、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
  到2020年,完成2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
2、从2018年开始,新建、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工艺技术,确保提标改造一次到位)
(二)到2020年,完成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
  按照《西安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1+6”组合方案》,加快完成全市剩余2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预处理段、污泥处理段构筑物所产生的高浓度臭气收集处理,同时,对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臭气全收集、全处理(以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经开草滩污水处理厂为示范项目,对初沉池、生物池等构筑物进行臭气收集与处理)。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
1、完成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2、完成第一、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
3、完成草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碧源水务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雁塔区政府、未央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草滩污水处理厂2019年完成)
4、完成市第三、四、五、六、十污水处理厂和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西安水务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灞桥区政府、未央区政府、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第三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完成)
5、完成第九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长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
6、完成临潼区、临潼新区、临潼绿源市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临潼区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完成)
7、完成阎良城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阎良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
8、完成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高陵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
9、完成户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鄠邑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完成)
10、完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周至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
11、完成蓝田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蓝田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12、完成第七、草堂基地、高新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第七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完成)
13、完成阎良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航空基地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
14、完成第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
15、完成第十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
16、完成第十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
(二)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1、完成鱼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西安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19年
2、完成常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长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3、完成临潼渭北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4、完成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蓝田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5、完成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阎良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6、完成沣东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
7、完成第十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
8、完成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鄠邑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9、完成第十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航天基地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
10、完成第十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11、完成高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高陵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
12、完成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鄠邑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
13、完成草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作领导小组,上官吉庆市长任组长,强晓安副市长、杨广亭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局、市物价局、市考核办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指挥领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按期完成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任务。
(二)夯实工作责任。
  一是市级部门责任: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作进行指导、建立规范有序的日常协调和管理考核机制;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和落实生态环保补偿机制、环评手续办理及水质实时监测;市发改委负责各污水处理厂提标和加盖立项、可研审批等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对市级污水处理厂提标和加盖后的运行成本审核,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并指导各区县、开发区落实服务费结算价格机制;市建委、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保障;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及手续办理;市市政局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优化污水分流调水;市考核办负责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作纳入市级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各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本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三)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纳入市级目标考核,不断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落实常态化督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真实、及时报市水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要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责任落实不力、任务未按时限完成的单位进行约谈。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10-10)

“......4、完成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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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安市将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任务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12日讯)为切实打赢全市剿灭劣Ⅴ水体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攻坚战,我市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以上。《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市将完成2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从2018年开始,新建、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此外,到2020年,还要完成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

加快完成全市剩余2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预处理段、污泥处理段构筑物所产生的高浓度臭气收集处理,同时,对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臭气全收集、全处理(以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经开草滩污水处理厂为示范项目,对初沉池、生物池等构筑物进行臭气收集与处理)。《方案》明确了两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二是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将完成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完成草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完成市第三、四、五、六、十污水处理厂和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完成临潼区、临潼新区、临潼绿源市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完成阎良城东污水处理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周至县污水处理厂,蓝田县污水处理厂,高新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完成鱼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常宁污水处理厂、临潼渭北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完成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完成沣东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等。

(来源:西安新闻网,作者:记者康乔娜、张端,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10月10日)

“......完成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和加盖除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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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安市今年新建扩建7座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23日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控制水体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的有效保障体系,是维护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昨日,记者从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西安市在住建部一、二季度全国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考核中均名列前茅。

第三季度COD消减量达到7.2万吨

“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污水处理厂建设便是各地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的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市污水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叶文龙告诉记者。

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量为21489.21万立方米,COD削减量7.2万吨,氨氮削减量0.75万吨,达标率为99.9%。城九区处理量20456.72万立方米、处理率96.52%,县城处理量1032.49万立方米、处理率83.3%。污水处理率均高于省考核指标城市96.1%、县城82.6%。设施平均负荷率达到住建部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西安市2018年一、二季度在住建部对全国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全市污水处理有效地缓解了河道的污染,改善了下游水体的水质,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保护环境,治污减排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我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0座

污水处理厂能够为城市地表水质“减负”,为治污减排做贡献。为此,近几年,西安市不断加快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西安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力度。目前,我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共30座,投运23座,调试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95.1万立方米/日。到“十三五”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

今年,西安市继续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7座。它们分别是:鱼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4月28日开始通水调试,目前正在进行试运行,实际污水处理量5万立方米/日);常宁污水处理厂(于5月21日单体通水调试,7月20日达到试运行条件,目前正在外电和安装系统施工);临潼渭北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主体施工,计划年底建成通水调试);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和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4月份均开工建设,计划12月份建成调试;第十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完成工地建设、施工道路及料场硬化,计划年底前完成地上结构施工;第十四污水处理厂一期目前正在落实项目用地。

(来源:西安晚报,作者:记者闫珅、实习生侯远,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11月23日)

“......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和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4月份均开工建设,计划12月份建成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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