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26-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富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4342&classid=858 加 入 日 期: 2008-11-06 截 止 日 期: 2008-11-11 一、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富湾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核准编号:GMJ2008085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富湾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 4、项目建设用地:约50亩。 5、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0万吨,分期建设,首期工程规模为2万吨/日。污水性质为: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的混合污水。本次招标为首期工程,项目投资约为3000万元(不含配套管网投资)。污水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2座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污水管网总长约48950米,项目投资约7000万元,由污水处理厂项目(BOT)中标单位按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6、工艺方案:处理工艺流程初定为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 7、排放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的较严格者(其中,COD≤40mg/L,总磷(以P计)≤1mg/L)。 8、经营期(含建设期1年)为25年。 9、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佛山市高明区富湾污水处理厂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甲级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驻现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投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指定银行提交1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0万元现金转账及700万元由广东省内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4、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介绍、资产状况、项目业绩详细情况介绍等; 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含年审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以联合体报名时,需提供联营体协议; 6、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8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电话:0757-88620825、88620821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永巍 电 话:0757-8823630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高明区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0757-88502708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0万吨,分期建设,首期工程规模为2万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1-5 0:56:30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