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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8-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9/1/8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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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工业园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为加快污水处理产业化步伐,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对淮安工业园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拟建的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含尾水管道约13公里),位于淮安工业园盐化工新区渠南片区淮范路西侧、北环路北侧。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远期建设规模达到6万立方米/日。 中标人应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淮安工业园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其指定部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为30年(含建设期)。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 1、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如是联合体投标,其成员不超过2个; 2、具有同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净资产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 4、拥有保证项目正常建设和营运的管理、技术人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企业可自即日起至2007年6月22日联系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提交以下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及公司介绍; 4、2006年度的财务报表; 5、2003年以来在污水处理投资业绩说明及证明材料; 6、申请人2003年以来所涉及的所有诉讼和仲裁(包括已决和未决的)、重大违约行为和严重劳资纠纷及其处理结果; 7、联合体协议(仅适用于联合体)。 联系方式:淮安工业园盐化工新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兴旺 地址:淮安市厦门西路6号 邮编:223005 电话:0517-3714126 传真:0517-3600507 电邮:0517wxw@163.com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张慧、陈果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02房间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303374,86639022 传真:025-83200614 电邮:jitc@vip.163.com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8 上午 11:24:2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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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8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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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输送工程可研报告通过评审 2008年9月16日,由我公司设计的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输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组的审查。 审查会议由淮安市发改委主持,参加会议的有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淮安市水利局、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安市规划局、江苏淮安水文分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与会代表与专家组成员踏勘了现场,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过讨论,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达到了有关文件规定的深度,同意报告的选址及有关方案。 (来源:淮安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二室,作者:赵春潮,2008年9月17日) 淮安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九号 技术质量部 0517-3720470 service@hawater.com 办公室 0517-3717427 info@hawater.com 财务部 0517-3715606 finance@hawater.com 规划室 0517-3712582 plan@hawater.com 设计一室 0517-3712583 design1@hawater.com 设计二室 0517-3716941 design2@hawater.com 传真:0517-3714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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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8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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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奠基仪式现场。 淮安一批重大项目昨集中开工 昨天上午,淮安一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市委书记刘永忠、代市长高雪坤、市政协主席王维凯、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范学恕等出席了开工仪式,并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奠基培土。 (来源:淮海晚报,作者:记者张大海摄影,2008-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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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8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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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工程获准建设 为促进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盐化工新区的整体竞争力,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将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位于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渠南片区内,淮范路西、北环路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尾水输送工程三个部分。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均质调节+高效沉淀+水解酸化+两级BAF+消毒工艺,并按环评批复要求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浓缩脱水工艺。工程将敷设DN400-DN1500污水管道24.6公里,建设污水提升泵站2座。 工程估算投资22191.86万元,其中厂区建设投资6999.36万元,污水收集管网投资6221.63万元,尾水输送工程投资8970.87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通过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来源:淮安日报,作者:童淮玉,2008-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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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8 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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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1-06 截 止 日 期: 2009-01-14 受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就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程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HAKFZC竞谈(审)2009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三、谈判单位资质: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2 、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业绩、诚实守信。 3 、拟投入本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符合本项目专业需要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4 、投入本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相似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此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人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开发区财政局组织谈判小组对参与谈判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可继续参加谈判,若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四、本次谈判文件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09年1月14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09年1月14日上午9:1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八楼财政局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璇 联系电话:83713070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09年1月14日上午9:10 谈判地点:淮安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八楼财政局会议室 附件: 参与谈判确认函 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谈判,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站上下载谈判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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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2/9 1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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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2-09 截 止 日 期: 2009-02-17 受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就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程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HAKFZC竞谈(审)2009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三、谈判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2、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业绩、诚实守信。 3、拟投入本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符合本项目专业需要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入本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相似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此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人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开发区财政局组织谈判小组对参与谈判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可继续参加谈判,若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四、本次谈判文件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1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八楼财政局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璇 联系电话:83713070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10 谈判地点:淮安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八楼财政局会议室 附件1 附件2淮安经济开发区工程审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就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程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HAKFZC竞谈(审)2009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三、谈判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2、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业绩、诚实守信。 3、拟投入本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符合本项目专业需要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入本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相似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此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人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开发区财政局组织谈判小组对参与谈判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可继续参加谈判,若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四、本次谈判文件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1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八楼财政局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璇 联系电话:83713070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10 谈判地点:淮安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八楼财政局会议室 附件: 参与谈判确认函 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谈判,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站上下载谈判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HAKFZC竞谈(审)2009001
采 购 人: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内容: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二OO九年二月九日 一、谈判邀请 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就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程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编号:HAKFZC竞谈(审)2009001 2、项目简要说明: 盐化工污水处理厂位于盐化工新区北环路以北、张码东干渠以东,总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一期规模2万立方米/日,占地42亩。构筑物包含: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高效沉淀池、鼓风机房、二次沉淀池、A2/0生物池、水解池、调节池、事故池、办公楼、围墙等,总投资估算为6000万元人民币。合同签约形式为公开招标。开工日期:2008年11月24日 3、采购人: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淮安市厦门西路6号 4、谈判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2)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业绩、诚实守信。 (3)拟投入本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符合本项目专业需要的工程师职称。 (4)投入本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相似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此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人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开发区财政局组织谈判小组对参与谈判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可继续参加谈判,若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5、谈判文件取得方式: 单位在网上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同时请填写参与谈判确认函(见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将参与谈判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传真至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传真号:0517-83715279并电话联系确认,电话:0517-83713070。 注:如果参与谈判单位未按要求填写参与谈判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 间如谈判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开发区财政局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无法通知到单位的,其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时间:2009年2月10日——2009年2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6、谈判文件接收开始、截止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00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10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财政局会议室 谈判文件接收人:王璇 电话:0517-83713070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9:10 谈判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财政局会议室 8、本次谈判联系人:王璇 电话:0517-83713070 9、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人民币。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谈判地点。外地单位请携带汇票,本地单位请携带转帐支票。谈判结束后,成交谈判单位已交纳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谈判单位不响应成交结果的,开发区财政局有权没收保证金。 开户名称: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威海路支行 帐号:84501012100000217 二、审计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1、内容范围:以上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审核设计概算、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报价、参与材料设备招谈判及价格咨询、合同审核、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款审核、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审核、索赔费用审核等方面的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计等。并每月向开发区审计室报送审计月报。 2、质量要求:经审核的工程结算报相关中介机构抽样检查复审,其复审误差率应在2%以内,超过此比例的将相应扣减审计费用。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 3、基本要求:中介机构必须组建专门工作小组,驻守建设地点,全过程跟踪,实时控制造价,工程结算审计时间应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三个月内审计完毕。跟踪审计项目小组不得少于3人;现场代表不得少于2人,所派人员需有有类似跟踪审计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必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且具有满足本项目专业要求的工程师以上职称。 4、谈判单位不得转包工程审计项目 三、参与谈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需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简介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授权委托书 3、谈判函及报价说明,详细列出费率及优惠条件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及执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业绩情况 6、工程跟踪审计方案(其中:审计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及审计业绩等需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证书,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证明以及审计工期) 7、公司跟踪审计业绩情况(提供2—3份近贰年内具代表性类似工程审计项目合同原件及报告审定单原件),目前在审工程业务情况。 注:请谈判供应商另准备一份空白谈判函,以备最终报价用。 四、谈判程序 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单位代表进行谈判,允许谈判单位代表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本次竟谈报价将设置最高限价,在最终报价前,由评委会公布。 五、评分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依据包括工作方案、报价、人员配备、相关工作经验、公司实力等。 (1)工作方案(15分):谈判单位响应文件中对审计项目提出的审计方案(含结算审计工期) (2)报价(45分):跟踪审计综合费率,取各谈判单位谈判报价平均报价为基准价(D),设±0.5‰为有效谈判报价,超出此范围为废标。如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含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 当谈判单位报价等于D时得满分45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Fi=45-×100×E 式中:Fi——谈判单位报价得分; Di——谈判单位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D,则E=1;若Di<D,则E=0.5。 (3)人员配备(15分):谈判单位对所投入项目工程审计人员配备数量及职称等情况:a:跟踪审计人员配备(8分):满足基本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基本要求的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现场负责人曾任类似项目组长或负责人的,加2分;增加一名人员,加1分。得分不超过本项基准分值。 b:结算审计人员配备(7分); (4)相关工作经验(10分):谈判单位近两年内做过工程情况以及质量控制水平;已完成类似跟踪审计业绩1个的,得6.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工程加2分,得分不超过本项基准分值。 (5)公司实力(10分):公司资质、实力等相关情况 (6)信誉度(5分):谈判单位的信誉、人员职业道德记录等相关情况 六、合同草案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⒈项目名称: ⒉服务类别: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 七.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开发区纪工委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咨询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⒈“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⒉“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⒊“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⒋“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⒈“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⒉“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⒊“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⒈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⒉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⒊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⒈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⒉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⒊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它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它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它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它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及时提供咨询资料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 3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委托人同意跟踪审计费用暂按6000万元为基数测算暂定费用,进场一个月且工程量完成20%后预付暂定费用的10%,工程量完成50%后付暂定费用的20%,竣工验收后再付暂定费用的20%,余款以实际结算结果为基数,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支付。 第八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酬金。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㈠提交 开发区 仲裁委员会仲裁; 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1、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委托方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委托方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方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委托方归档;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出具审计报告。 2、工程跟踪审计业务,审计机构必须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并派专人驻守建设地点全过程跟踪,实时控制造价,并每月向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室报送审计月报(审计小组成员:项目负责人: ,派驻现场代表: ),项目负责人需定期到现场并参加相关事宜研究。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审计机构必须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对该项业务进行审计,审计小组必须常驻被审计工程所在城市(淮安)。 3、审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审计标准,同时工程结算审计误差率应控制在(±)2%以内,当误差率在(±)2%-3%之间,扣减全部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3%时,扣除全部咨询费用。 4、咨询人对该项工程审计业务不得转包,不得用本咨询单位以外人员对该项工程业务进行审计。 5、送审资料移交给咨询人后,咨询人有义务对所有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审计结束后完整移交送审资料。 6、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开发区工程审计纪律,如发现在审计过程中有与施工单位串价的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用A4纸打印,必须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贵单位接到此谈判文件后,认真编写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伍份(一本正本,四本副本),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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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4/13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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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隆重举行开工仪式 江苏省淮安市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破土动工(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4月13日讯)2008年11月24日上午,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隆重举行开工仪式。盐化工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淮安楚州区、洪泽县交界处,苏北灌溉总渠南侧,宁连一级公路东侧。一期规模为2万吨/日,占地44.22亩,主要服务对象为盐化工新区各企业,工艺设计为:预处理+均质调节+高效沉淀+水解酸化+两级BAF+次氯酸钠消毒,该工程由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以BOT形式投资建设运营,预计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2008年11月24日开工,工期约12个月,该厂投入运营以后,对改善盐化工新区投资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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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4/13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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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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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宇宙在典礼上向各位来宾介绍同方水务发展情况和远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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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4/13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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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工业园盐化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4月13日讯)2008年8月28日,在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楼会议室,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欣远、开发区管委会书记刘建华分别代表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和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淮安工业园盐化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由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投资的工业园盐化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投资总额约7100万元,将于08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约12个月,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处理来自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排放的污水,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将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工业园及附近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与生态平衡。 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将与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紧密合作,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优秀的管理经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打造淮安工业园盐化新区 “清水走廊”,提供坚实保证,为广大市民与工业企业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管理,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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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4/21 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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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淮安市市委书记刘永忠在开工典礼上致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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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4/21 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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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淮安市市委书记刘永忠在开工典礼上致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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