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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9531贴 | 10192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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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2-浙江省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原浙江省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09/2/6 2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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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6-浙江省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918&classid=858

投资总额:50762.02万元
进展阶段:工程设计
业主名称: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2575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所属行业:环境保护
邮政编码:315000

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东外环路以东、江南公路以南的城市生态带内,规划用地面积约28公顷,日处理规模为40万吨,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分期建设。
  
拟采用A2/O鼓风曝气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尾水排放管按远期日处理40万吨规模一次性建成;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后外运至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中心统一处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6/24 3:33:3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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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7/3 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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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重点工程江南污水处理厂进入清水调试阶段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7月02日讯)江南污水处理厂继6月18日外供电正式送电成功后,今天正式开始进水,进入清水调试阶段,同时开始鼓风机及生反池空气管道吹扫工作,预计7月15日左右完成清水调试工作。

此前,该工程已经完成了粗格栅机、链板刮沙机、潜污泵、转鼓细格栅、电动撇渣机、管式微孔曝气管、潜水推流器、虹式刮泥机、电动闸门、堰门、拍门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于今天成功完成了4台鼓风机的单机调试。

据介绍,该工程服务面积约230平方公里,其中三江片包括高新区、东部新城部分区域、鄞州中心城区(同三国道以东区域)、东钱湖地区(包括东吴镇、五乡镇、云龙镇及横溪镇)等;北仑片包括山体以东的江南片和小港片区域。

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选址于北仑区江南公路与绕城高速新周互通立交交叉的西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27.2公顷,设计规模远期40万吨/天,可生产中水12万吨/天。此次实施的一期工程按日处理污水16万吨建设,其中进厂管道及尾水排放工程按40万吨/天规模一次性建设,同时配套建设5万吨/天中水回用设施。本期工程总投资约7.5亿元,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约2.5亿元,中央国债配套1000万元。

(来源:中国宁波网,作者:记者陈锦源,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10年07月02日)

“......设计规模远期40万吨/天,可生产中水12万吨/天。此次实施的一期工程按日处理污水16万吨建设,其中进厂管道及尾水排放工程按40万吨/天规模一次性建设,同时配套建设5万吨/天中水回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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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6/20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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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造福于民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下月起扩面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20日讯)昨天从宁波市城管局昨天传来消息,为更好保障“十三五”期间宁波市区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和提标改造,下月起,我市将对鄞州区、海曙区的19个乡镇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区域,按现行标准价格征收污水处理费,城区污水处理费收取可基本实现全覆盖。

污水处理费的正常征收,是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关键一环,也是污泥(污水处理后的剩渣)处置向更高端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市城区从1999年起收取污水处理费,至今历经6次调价,当前中心城区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用水1.0元/吨,非居民用水1.8元/吨,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工业企业为2.6元/吨。“以宁波乡镇居民用水量测算,每户家庭每月平均污水处理费支出在10元左右。”市城管局相关人士说。

据介绍,此次新纳入征收范围的19个乡镇分别为海曙区集士港、洞桥、古林、横街、高桥、鄞江、章水、龙观8个乡镇,鄞州区姜山、下应、潘火、云龙、横溪、五乡、邱隘、东吴、咸祥、塘溪、瞻岐11个乡镇。其中由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覆盖区域的,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费共同收取;不在覆盖范围的,由各区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征收方案。

污水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我市污水处理费款项实行专款专用,用以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以及水处理后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为保障城镇供排水质量,我市于2013年组建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大力开展市场化运作,统筹推进城区供排水事业快速发展。至今,中心城区已有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12家,处理能力131.4万吨/日,污水处理已成为“美丽宁波”建设的催化剂。

据了解,随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与出水水质的不断上升,目前污水处理企业的综合运营成本已经超过1.05元/吨,成本与价格倒挂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十三五”后三年,我市还需建设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排海管工程、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鄞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扩容工程等,投入资金将超15亿元,资金压力巨大。

“全面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污水处理行业经营状况和融资条件,对后期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也能产生积极影响。”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企业将一如既往攻坚克难,多方筹资,精细化管理,继续高质量推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同时他也呼吁市民关心生活污水治理,共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有效安全运营。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作者:王力平,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6月20日)

“......特别是“十三五”后三年,我市还需建设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排海管工程、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鄞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扩容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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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1/31 2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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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77561389X/2019-00181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2019-01-04 10:05:4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55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建设地点:北仑区小港街道龙港公路222号。
⑵ 建设规模:新增16万m3/d污水处理工程。
⑶ 项目总投资:约6.39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设计限额50860万元。
⑷ 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⑹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编写、工艺调试方案的编写及指导工艺调试,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⑺ 勘察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给排水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4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具有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4日到2019年1月22日16:00(以购买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8 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⑴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8470732076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⑵ 形式②:保险保单,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⑶ 形式③: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gsp),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等内容。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开标现场应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IC卡,IC卡单独包封(标明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红丽
电 话:0574-87686684
传 真:0574-87686776

浙江省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4582001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概算造价:50860万元

开标时间:2019-01-25 09:30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0日

预中标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评标得分:97.28分

项目负责人及资质:陈秀成/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汤彬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预中标价:-29.7%

中标工期: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或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0574-87686684
2、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电话:0574-87187749

2019-01-25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9/8/28 19:23:0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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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8/28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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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4、建设位置:北仑区江南公路南侧约300m,绕城高速公路(新周立交)西侧地块。
5、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尾水水质指主要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新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指标根据环评批复。本次扩建规模为16万m3/d。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涉及北仑区小港街道的部分村庄(r≤2.5km),保护目标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本项目尾水排入甬江,甬江(三江口~游山)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本工程建设期主要影响是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水土流失等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营运期主要影响是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对服务范围内河网水质的正面影响;恶臭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2、根据预测结果,硫化氢和氨在各关心点及网格点的小时贡献浓度均符合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的最大超标距离和建议防护距离均为0,本项目恶臭源卫生防护距离未超出原环评300m的防护距离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无居住区等敏感区;本工程运营后COD污染物排放量与现状相同,BOD和氨氮排放量均低于现状情况下污染物排放量,所以工程后总体上污染物在大小潮情况下的包络面积低于现状情况下对应的包络面积;此外,污水处理厂现状和本工程运营后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本底后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四类水质标准;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应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污染物类别 主要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治理 臭气 预处理区、生反池、污泥处理区采用生物滤池除臭。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废气排放标准
固废处置 污泥 厂内离心脱水后,外运焚烧处置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妥善处置。
生活垃圾、栅渣、沉砂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防治 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机房内。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消音措施。机泵类设备加装防振垫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风险防范 针对水量异常、水质异常、停水、氯泄漏、紧急停电等事故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现状厂界内,选址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规划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原则,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国家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本项目属于污染物减排工程,待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率有显著的提高和完善,可进一步减少排放CODCr、NH3-N等污染物的排放量。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登录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water.com/)上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自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3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反映意见或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环保主管部门
⑴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电话:0574-87158048;
⑵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地址: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电话:0574-86783535。
2、建设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堇山西路558号,联系人:龚工,电话:0574-28808640。
3、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部商务区3号楼,联系人:杜工,电话:0574-55000292,邮箱:gzcy@rxhky.com。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018-07-23

(来源: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师办,2018-07-23)

“......本次扩建规模为16万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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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0/5/14 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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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
项目编号:0762-1940CBNB1032
招标范围: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一批
招标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开标时间:2019-11-27 09:00
公示时间:2019-11-28 16:33~2019-12-02 23:59
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9-12-09 00:14
中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制造商:上海凯士比泵有限公司等
制造商国家或地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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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0/11/21 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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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55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龙港公路222号。
⑵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67公顷,本次新建16万m3/d污水处理工程。
⑶ 项目总投资:批复概算总投63990万元。
⑷ 招标控制价:321920710元。
⑸ 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800日历天。
⑹ 招标范围:
① 新建污水处理构筑物:生反池、周进周出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滤池、加氯接触池、污泥料仓及辅助建筑物。
② 已建处理构筑物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紫外消毒渠、出口泵房、贮泥池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
⑺ 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⑻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⑼ 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到2020年12月8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1日9:30,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3 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4 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CA锁),并在“电子密钥”(CA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iv.cn)和宁波日报、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丹丹、俞跃毅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2室
电 话:0574-87190614
传 真:0574-87193548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者: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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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969691/2020-58014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0-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水利  
体裁分类 函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鄞水函〔2020〕22号

张文达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我区污水处理能力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污水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污水处理厂建设由全市统一规划,涉及发改、环保、资规等部门审批,全市的污水处理厂已经有统一规划。近几年,随着污水收集系统的大量建成,我区污水收集量大大增加,而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建设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造成了我区污水处理容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了污水管网污水冒溢现象,经我局排查调研,目前我区污水冒溢的片区主要是纳入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区域。

新周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能力为16万吨/日,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由宁波市排水公司管理运行,我区云龙、横溪、东吴、五乡、邱隘和姜山蔡郎桥片区的污水管网按规划污水纳入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强降雨天气时,五乡龙兴村、云龙前徐村、邱隘回龙和姜山蔡郎桥等地势低洼区域多次发生污水倒灌冒溢,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该厂目前日污水处理规模16吨,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导致污水主干管一直处于高水位运行,上游污水无法排入。二是镇乡街道部分区域采取河道截污纳管,进一步加剧了污水管网的运行压力。在强降水天气中,雨污混合水量增加,污水处理厂无法及时接纳处理污水,导致主管污水倒灌进地势较低的镇级管网引起污水外溢。三是姜山片区处于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的末端,到新周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较长,提升泵站分别属于鄞州区、东钱湖和市排水公司管理,运行缺乏统一调度。

为了解决污水冒溢问题,我们已经在采取措施:一是加强与市排水公司沟通协调,制定片区内主干管、泵站运行联动机制,尽量减少污水冒溢。二是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加快新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尽早完成扩建工程,增加污水处理能力。根据市排水公司计划,新周污水处理厂计划2022年完成扩容工作,扩容后处理量将达到24万吨/天(提升约8万吨/天),我局将积极与市排水公司协商增加通途路东泵站流量,以满足姜山镇及鄞城大道沿线的排污需求。三是实施地势低洼区域污水防倒灌工程,通过安装阀门和提升泵,解决在大雨天气时污水倒灌冒溢问题。四是计划在蔡郎桥片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目前已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方案设计。五是建议市排水公司考虑将现有污水主干管网联网,在应急时可以分流至其他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应急处理能力。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黄雄浩;电话:0574-89111997)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2020-07-24)

“......根据市排水公司计划,新周污水处理厂计划2022年完成扩容工作,扩容后处理量将达到24万吨/天(提升约8万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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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2-128886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审批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5-24

关于同意方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方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奉综执法函〔2022〕5 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2205-330213-04-01-576676。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处理城区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填补奉化污水处理缺口,完善污水治理,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后岸村,占地面积约18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土建按10万吨/日规模一次性实施,设备按5万吨/日规模分期实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6亿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开展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及时向我局报批。

此复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4日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2022-06-10)
  
   

[修改] [删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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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市委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发改委党组于2023年4月18日报送了《中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根据《关于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周期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责任

2022年1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委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在水生态治理方面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水资源在宁波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加快推进涉水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握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何国强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整改工作。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的请示报告,研究制定《中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明确到人,真正做到压实责任。

(三)强化精准发力,从严从实推进。一是突出落细落实。按照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政策可落实、责任可明确原则,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拉单列表,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二是突出整改时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持续用力、抓实抓好,3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制约因素较多,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之以恒抓整改。三是突出实效长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每一项整改,力求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此次巡察反馈问题7个,根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的不同,我委将其细分为10个问题,截至2023年3月底已经整改完成8个,正在整改2个,2023年12月底将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问题短板,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方面

1.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用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1.1)针对“生态补偿机制政策推动力度有待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差距大”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统筹和协同,持续做好水环境治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各项工作。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心同向。二是优化公益林补偿标准和范围。对全市公益林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加大公益林补偿力度。2022年12月22日,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392号),2023年起全市27座大中型饮用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补偿力度,由原四档标准统一提升至150元/亩,覆盖面积约133万亩。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完成。

(1.2)针对“水源保护地政策对居民生产生活影响大,补偿力度距水源地群众期望和共同富裕目标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大政府纵向补偿。2023年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868万元,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和市六区供水水库(包括宁海西溪水库)水源地公益林补偿标准统一提高至150元/亩,补助的标准和范围进一步增加。二探索完善补偿机制。出台《“甬有碧水”绩效考评及资金奖惩办法》,各地每年度按辖区内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和三江一级支流的类型和数量出资,市级配套1.5亿奖励资金,由市生态环境局和水利局组成联合考评组,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构建“争先进位”的资金奖补制度。实施宁波市林场碳汇先行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路径。加快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路径,开展宁海、象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挂牌成立宁海县、象山县“两山合作社”,培育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畅通“两山”转换通道。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完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2.关于“顶层设计有待加强,个别涉水规划前瞻性和全局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2)针对“拟定污水处理行业中长期规划不够科学,区域统筹力度有待加大”问题。

一是将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鄞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方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列入《宁波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二是统筹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经建成投运;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具备通水条件;鄞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今年上半年可实现开工建设,明年建成;方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完成立项审批,计划明年开工。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完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涉水规划编制不够科学”问题。

组织编制完成《宁波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由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协同推进编制工作;开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专项调研;两次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对规划初稿及征求反馈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同时书面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召开规划评审会,组织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规划内容进行专家评审,提高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完成。

3.关于““节水优先”政策推动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4)针对“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水费的阶梯设置不符要求”问题。

一是开展理论研究,《宁波新型水价形成机制研究》已申报委2023年课题研究计划;二是学习借鉴省内兄弟城市经验,按照“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负担、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研究调整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三是结合下步污水处理费调整,同步完善居民用水阶梯制度相关内容。

该项任务未完成,计划于2023年12月完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工业分质供水推动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落实试点方案,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022年,全市32座污水厂全年累计处理污水量84450.11万吨,再生水利用量18005.32万吨,再生水利用率21.32%。再生水利用率和新增用于河道生态补水的再生水用量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大配套设施建设。编制《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等5项整体规划布局及实施方案,目前均已完成送审稿。全面推进五大工程建设,试点期间共计建设项目25个,2022年开工建设2个,续建14个,完工5个,完成投资18.4亿元。三是完善供水体系,提升制水能力。姚江工业水厂扩建工程于2022年开工,计划2023年完成,建成后姚江工业水厂制水能力将由目前的50万吨/日,提升至70万吨/日;第二工业水厂新建工程于2022年底开工,2023年完成工程量的20%,计划2025年完工,总制水能力达到50万吨/日。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完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

(来源: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6-12)

“......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具备通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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