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广东省惠州市第七(仲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756&classid=858加 入 日 期: 2006-03-24 截 止 日 期: 2006-03-30 经批准,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进行项目运作,该项目法人招标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为保证投标人质量,该项目法人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获邀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具体的资格预审条件和方法见资格预审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 1.2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3号小区; 1.3项目概述: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首期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为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4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即招选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特许经营的项目法人。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22年(含建设期)。 3、招标方式:国际公开招标。 4、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4.1申请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中国公司或在中国国内设有常设机构的境外企业; 4.2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 4.3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 4.4申请人具有操作本项目的合格财务能力; 4.5申请人有能力并愿意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及适当的备用金; 4.6申请人有能力并愿意负责项目公司成立后所需投资资金的融资与担保; 4.7若组成投资人联合体,则其全部成员均要满足以上第1条的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数至多不超过二家。 5、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1报名时间:自2006年3月24日起至2006年3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为止; 5.2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5.3条规定的资料惠州市惠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则提供联合体各方或任一方能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3、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需明确主营单位、联营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文件必须由主营单位出具);5、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5.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0元; 5.5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会前将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代理人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第三天起7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7天内无息退还。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5号小区 联系人:古先生、廖先生 电 话:86-752-2630386 传 真:86-752-2609789 招标代理人:惠州市惠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48号房产交易中心8楼 联系人:蒙先生、邓小姐、林先生 电话:86-752-2383021 传真:86-752-2390922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首期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9-19 上午 12:38:12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