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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6-广东省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 (2009/4/20 2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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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获“中国人居环境奖” 凌伟宪常务副市长赴京领奖 水环境治理成绩突出 广州喜获中国人居环境奖 由国际水协会和国家建设部主办的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于9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广州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伟宪应邀出席了此次盛会,并将于今天(12日)领取奖项并在“市长论坛”上发言。 2001年广州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58万吨/日,2005年是155. 3万吨/日;2001年全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为28.5%,2005年是71.34%.“2006年的数字将更加喜人。”昨天,在京参加第五届世界水大会的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冉申德充满信心地说。而早在5天前,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获悉这一喜讯时,表示“很受鼓舞,可喜可贺”,他还要求广州市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市政园林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多渠道改善珠江水质 广州地区水系发达,有231条913公里长的河涌与珠江相通,按照“截污、建堤、清淤、补水、绿化、配套”的方针,市政府抓紧了对中心城区河道、河涌、人工湖的综合治理,至今已实施了27条河涌截污和40多条河涌的清淤,建成167.8公里堤岸、20多座水闸,增加了100多万平方米绿化面积,每年可引23亿立方米清水至珠江(西航道),改善珠江及北部河涌水质。 今年7月12日,时隔30年的珠江横渡活动再次顺利举行,省市领导与广大市民共同检验了珠江水质好转的成果。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8月22日再次对珠江两断面进行了现场检测,20项可当场检出结果的指标显示,85%以上指标达到了国家二三类水的要求。 计划2010年前建10座污水处理厂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珠江两岸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急剧增长,珠江水质状况严重恶化。从2002年起,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广州市委、市政府都明确提出,珠江综合整治要实现“2003年初见成效、2005年不黑不臭、2010年江水变清”三个阶段性目标。为此,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先后修编完成了《污水治理总体规划》和《中心城河涌水系规划》。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冉申德介绍,2005年,广州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1.3 4%,平均每年递增14%,比2002年上升了42.0 6%。“目前,正在实施猎德三期、大沙地、江高—石井、竹料、龙归、九佛及黄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计划今年和明年内相继建成。”冉申德说,“从现在到2010年前,广州还计划建成10座新污水处理厂,届时城市生活污水有望全部纳入集中处理。” 建污水处理厂实施在线监测 据市政园林局介绍,从1997年起,广州市创新机制,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解决了污水处理设施和建设运行专项资金的来源问题。同时采取中外合作BOT的方式建成西朗污水系统;采用世行贷款建设猎德三期、大沙地一期及四大污水系统管网完善工程等,解决了珠江治理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 据了解,广州市已建立了国内规模最大的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4大污水处理厂的监控由原来的传统实验室检测转到集现代化通信技术于一体的实时全天候的在线监测,可以实现24小时对各污水处理厂监控运行状态。“今后在线监测系统在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都会同步建成。”市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饮用水源保护区重整治严执法 据介绍,广州市在加大治理污水的同时,也在积极保护水环境整治的成果,特别是改善饮用水源水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2003年至2005年,广州共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设项目6606宗,清拆违法建筑289.5万平方米;清理水库网箱养鱼场2000多亩;查处废水超标排污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违法排污企业746家,关闭、搬迁和停产停业538家;控制珠江船舶的流动污染,采取了珠江船只产生的垃圾、生产油污水、生活污水等收集到岸上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水面保洁方面,通过社会招标的方式,对珠江及80多条河涌水面进行保洁,每年打捞水面垃圾6万多吨。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了96.7 9%,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此外,还加强城市排水执法,重点查处了142宗偷排、漏排的破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 目标建设“生态城市、山水之都” 昨天,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广州在改善水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这只是个良好的开端,最终要实现珠江水彻底变清的任务仍很艰巨。“我们下阶段的目标是,实现珠江综合整治20 10年江水变清,使珠江广州段、市内河涌、流溪河水源及石井河流域水系的水质得到全面改善,将广州建设成为环保模范城市和‘适宜居住,适宜创业’的生态城市、山水之都。”冉申德如是说。 据悉,广州市已提出下一步污水治理计划,重点工作包括:继续完善原四大污水分区收集系统;建设完成猎德三期、大沙地首期、白云北部四大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猎德四期、沥二期、京溪污水处理厂工程;全面完成沙河涌、猎德涌等重点河涌综合整治,实现石井河、新市涌等流域截污治理;建设完成广州南部和北部污泥处理厂项目;继续进行污水治理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使中心城区的河涌全面截污,污水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2006-09-12) “......建设完成猎德四期、沥二期、京溪污水处理厂工程......”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4-21 上午 02:43:5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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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3/2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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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3-02 截 止 日 期: 2010-03-18各投标人: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0年2月8日发布的京溪污水厂外电设备配套项目(项目编号: PSGD11005015D02D23 )的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招标公告中第六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改为:2010年2月9日-2010年3月17日,每日9:0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公告中第七点: 投标时间更改为:2010年3月18日09:00~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0年3月18日09:30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供用电工程总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 号粤海大厦 23 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766 98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765 9323 E-mail:inf@chinapsp.cn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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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3/21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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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3-12 截 止 日 期: 2010-03-26各投标人: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 2010 年 2 月 8 日 发布的京溪污水厂外电设备配套项目(项目编号: PSGD11005015D02D23 )的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招标公告中第六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改为: 2010 年 2 月 9 日 -2010 年 3 月 25 日 ,每日9 : 00-11 : 30 , 13 : 30-17 :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公告中第七点: 投标时间更改为: 2010 年 3 月 26 日 09 : 00 ~ 09 : 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改为: 2010 年 3 月 26 日 09 : 30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供用电工程总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 号粤海大厦 23 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766 98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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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4/6 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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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中心』 [报料投诉]关于对京溪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质问 作者:含辛如苦 提交日期:2009-9-25 尊敬的人民政府: 我们是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旁边的居民,距离污水厂也就3米,该项目于2009年9月7日进行入现场施工阶段,现就该项目从规划到施工阶段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质问,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给予答复: 1、2009年9月3日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公司)出具本项目的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环评公告)(公告期限为10天);2009年9月13日,广州市环保局对环评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审查意见的函(穗环管影[2009]159号,以下简称《复函》)。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在项目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然而本工程却在施工的同时才进行环境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流程: 现在该项目还处于环评阶段就进入了现场施工,而且还昼夜24小时施工,巨大的噪音让我们根本就无法休息。《报告书》第5.3:声环境保护措施建议中明确规定:避免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06:00)施工作业。 请问: ①该项目在总体操作过程上是否合法?如果合法,请出示合法依据。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本法的第四十一条也有相关要求和规定,《报告书》中所采用的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为什么没有实施?这不是野蛮施工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第4.2.1.3之规定: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在环评公告第三项第二条明确提出:设置以排放源为中心的200米范围的防护距离,设置本距离的依据是根据2009年4月1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进行计算的。而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6.3《公众参与意见回应》第1条中只是采用了一些组合工艺和增加排放高度至25米,还说落地浓度均可达到相应排放及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却取消了防护距离这一规定,因而广州市环保局的《复函》中也忽略了“设置一定防护距离”这一规定。 请问: ①周边楼房多数为中层建筑,总高度也都超过了15米。即便是落地浓度达到了排放标准,那居住在这些楼房中的居民是否都应该搬到地面上住,而不要住在楼房里面? ②报告书中提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气体经先进工艺处理后能达到大气质量标准,而污水处理厂在运营期间会产生大量的诸如:氨、硫化氢、臭气、甲烷等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直接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同时,任何先进的施工工艺、工程材料和施工技术都要经过若干次的科学试验、获得准确的技术数据并不断进行更新后方可实施。本项目是国内也是国际首次采用这种技术,在大量的客观事实面前《报告书》还用这种言论来忽悠市民,那么请问:你们是否进行了科学的试验?对试验结果是否按规范规定进行了取样与检测?检测结果又是什么?你们的试验过程和结果可否让周边的居民去参观? ③国家都强制性规定了要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征对这一说法,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条文说明第“7.3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第7.3.3条明确说明:污水处理厂在城市中既是污染物处理的设施,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除厂区在平面布置时应考虑生产区与生活服务区分别集中布置,采用以绿化等措施隔离开来,保证管理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增进职工的身体健康外,还应在厂区外围设置一定宽度(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以美化污水处理厂和减轻对厂区周围环境的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防护范围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建设单位应对防护范围内的居民建筑进行功能转换或拆迁,制定合理合法的拆迁、安置或补偿方案,并与防护范围拟被拆迁居民就方案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而有关单位居然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擅自修改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既没有与防护范围内的居民协商,项目已经开工了还没有拿出一个让居民满意的方案。这不是拿人民的生命当儿戏、做试验品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四条:“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请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做法?这种做法客观、公开、公正吗?它的合法依据在哪里?我们怀疑在项目规划环评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即不客观、也不公开公正,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给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工吴晓清2009年9月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答记者问提出:将人群健康长远环境影响作为推进规划环评的出发点,有利于更好地从源头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重要平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上已公布) 。我们的家就是我们的港湾,是我们休养生息的地方。有关部门的这种做法与中央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没有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符合“创建宜居之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 纵观当今社会形式,由环境问题引发的大量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工吴晓清答记者问),体现以人为本的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的环境权益是推进规划环评的出发点。我们真诚地希望并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科学理论和科学的数据为依据,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对京溪污水处理厂防护范围内的居民及时进行拆迁、安置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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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10/4/13 2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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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四大污水处理厂土建完成已八成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4月13日讯)整治河涌的淤泥直接排放到珠江?昨天,广州水务局副局长欧阳明明确表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市水务局将对工程队进行严处。目前,水务局对清淤队实行到岸计价,即清淤队必须将淤泥送到集中处置点,才支付工程费用,以此杜绝清淤队出现随意处理淤泥的现象。 欧阳明表示,目前,京溪、石德、猎德、沥滘四大污水处理厂的土建已完成80%。污水处理管网方面,总体工程是1140公里,目前完成800公里。 广州治理河涌340多个亿,够用吗?欧阳明表示,治水经费够用。目前用了50%,170个亿。据悉,广州中心城区有60多条河涌,1102个排污口,目前还有部分企业尚未接入。有些是漏接,有些是等待管网形成,还有些是属于企业对管网地图“不熟悉”,找不到管网的对接口。“漏接的要尽快补接。” (来源:新快报,作者:记者尹来、吴璇、牟晓翼,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10年04月13日) ..........目前,京溪、石德、猎德、沥滘四大污水处理厂的土建已完成80%。污水处理管网方面,总体工程是1140公里,目前完成8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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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7/31 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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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以膜为利器,美能全面推进在华污水供水业务(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7月30日讯)短短十年间,中国膜行业已由默默无闻的新兴行业快速进入到竞争白热化阶段。随着中国膜行业的迅速膨胀,新鲜“血液”的不断灌输,膜技术于中国的发展,尤其是于中国水处理领域的发展,前景明朗。新加坡美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能”)正是促进中国膜行业迅猛发展的一股强劲力量。 作为专业从事中空纤维膜及其应用产品研发及制造的新加坡上市公司,美能凭借于新加坡本土强大的研发实力,在中国已成功拥有广州营销中心与绵阳生产基地。据了解,美能同时拥有非溶剂致相分离法(NIPS)和热致相分离法(TIPS)先进膜制造技术,在中国已建有先进的中空纤维膜和膜组件生产线,拥有年生产能力500万平方米聚偏氟乙烯(PVDF)和聚醚砜(PES)材质的微滤/超滤膜及年生产能力20万台的家用水处理设备生产线。 于“2008水业高级技术论坛” 期间,美能总裁葛海霖在接受中国水网记者采访时曾谦虚又不失自信地表示:尽管美能在品牌打造时间上与膜界知名企业尚存差距,但相信拥有高性价比膜产品的美能经过长期的积累与打拼将有望赶超大型膜企,在中国打出一片天下。 如今,历经五载磨砺的美能正在中国膜市场演绎着一段华丽传奇。中国水网记者有幸于“2010水业高级技术论坛”期间再次对葛海霖进行了专访,与其一起见证美能五年来的点滴成长,共同畅想美能更为长远的发展方向。 80%污水业务:加强工业废水处理,逐步扩大市政污水处理 多时未见的葛海霖面色红润,神采奕奕,展示着美能的蓬勃发展。 谈起美能的业务情况,葛海霖称,目前美能制造的中空纤维膜在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已占到总体业务的80%左右。“美能在进一步加强膜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应用的同时,也已逐步扩大市政污水处理。” 葛海霖强调。 的确,美能在污水处理领域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在“2010水业高级技术论坛”上,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黄霞所列出的20个万吨以上规模的MBR项目中,美能即独占6项,分别为:中石化洛阳石化炼油污水处理工程(1.8万立方米/天)、中石油哈尔滨石化炼油污水处理工程(1万立方米/天)、江苏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3万立方米/天)、江苏大丰市大丰港污水处理厂(1万立方米/天)、四川汶川污水处理厂( 1万立方米/天)、广州京溪污水处理厂(10万立方米/天)。 其中,前四项均为工业废水或工业园区废水处理项目。由于工业污染源不明、原水情况复杂,所以为膜的使用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考验。对此,葛海霖介绍到,在工业污染突发造成膜污染时,美能会及时对工业原水进行取样;随后在实验室进行破析,初步判断污染物性质;之后还会进行高级分析;综合以上研究结果,提出相应的膜清洗方案。葛海霖同时还自豪地表示,在被称为工业废水一大难题的焦化废水方面,美能也已拥有较大规模的山西焦化废水处理等项目。 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美能,也已在更为宽广的市政污水处理市场崭露头角。中国水网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亚运会配套项目——广州京溪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土建,通水在即。葛海霖对于膜在市政污水处理方面的应用表示出十足的信心:美能会把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的优势与经验,在相对更为容易的市政污水处理方面使之更好地得到体现。 谈及当前于中国市场的污水处理目标项目,葛海霖透露,美能正在竞争日处理规模为14万吨/日的澳门污水处理项目。此外,他也表示对太湖、巢湖等热点地区的发展前景十分看好。 20%供水业务:用创新迎接技术与工艺挑战 相对于污水处理业务,美能在供水领域的相对较小,约为20%。对此,葛海霖称,美能今后将会加大膜在供水领域的应用力度,尤其是在技术和工艺的创新上加大力度。 葛海霖着重表示,将在供水领域引入“短流程”。目前,美能正在对“短流程”工艺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以使其有效应对高浊、微污染水源。据葛海霖透露,该“短流程”工艺目前已和多个水务集团合作进行中试。 此外,葛海霖还告诉中国水网记者,美能也在对膜的新型清洗方式方面进行着相关研究,以更好地保障膜系统低能耗、长周期的稳定运行。 (来源:中国工控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10年7月29日) “......江苏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3万立方米/天)、江苏大丰市大丰港污水处理厂(1万立方米/天)、四川汶川污水处理厂(1万立方米/天)、广州京溪污水处理厂(10万立方米/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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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建成亚洲最大地下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9月20日讯)9月15日,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承建的广州市京溪地下净水厂全面竣工,并投入营运,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广州市京溪地下净水厂是广州市亚运会配套城市河涌改造项目,日处理污水10万吨,采用世界先进的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工艺。 四化建公司负责承建该厂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额4200万元,工期3个月。该公司有效组织施工人员,克服雨季困难,轮班作业,先后两次开展了大干30天活动,圆满地完成了施工任务,得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的高度赞扬,为广州亚运会献力添彩。 (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谢云辉,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10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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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11-04-02 截止日期:2011-04-12 招标编号:0612-1140B0080025 广州市大坦沙、沥滘、猎德、石井、京溪、竹料、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区及相关泵站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决定对 广州市大坦沙、沥滘、猎德、石井、京溪、竹料、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区及相关泵站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612-1140B0080025)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以及资格预审内容公告如下(点击下载招标公告电子版 污水处理厂公告-资审(4.2).doc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沥滘污水处理厂、猎德污水处理厂、石井污水处理厂、京溪污水处理厂、竹料污水处理厂、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区相关泵站。 1.2 招标内容、规模:广州市大坦沙、沥滘、猎德、石井、京溪、竹料、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区及相关泵站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1:为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至三期厂区(含化验中心、荔湾管网管理所)及西湾路1#至4#泵站、大坦沙6#至9#泵站、金沙洲泵站、沙基涌泵站、5#泵站、澳口泵站、荔湾泵站、海龙围泵站、马涌1#泵站、芳村管网管理所提供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 标段2:为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一至二期厂区(含海珠管网管理所)及马涌2#泵站、东晓南路4#泵站、广州大道南5#泵站、大学城1#至3#泵站、长洲岛泵站、琶洲7#泵站、新滘南8#泵站、大学城4#泵站、提供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 标段3:为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一至四期厂区及天河管网管理所(含东濠涌泵站)、西濠涌泵站、林和东泵站、天河南泵站、二沙岛泵站提供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为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其泵站、斯文井泵站、中山大道1号泵站、黄埔东路2号泵站提供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为天河管网管理所(含东濠涌泵站)、西濠涌泵站、林和东泵站、天河南泵站、二沙岛泵站提供保安服务。 标段4:为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厂厂区(含白云管网管理所)及江高1#至3#泵站、广州市竹料污水处理厂厂区及钟落谭泵站、红旗泵站、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区及人和1号泵站、人和2号泵站提供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 注:(1)同一个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与上述标段的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段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 (2)中标原则: 1标段一~四的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标段一~四中二个有效标段的中标人。若投标人同时在三个或以上有效标段中的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则评标委员会将会按标段投标最高报价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认其为二个有效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并以此类推。 2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同时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其中:若标段一~四中某个标段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标段一~四中其他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排名其后的标段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1.3 服务期限: 标段1: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至三期厂区(含化验中心、荔湾管网管理所)及西湾路1#至4#泵站、大坦沙6#至9#泵站、金沙洲泵站、沙基涌泵站、5#泵站、澳口泵站、荔湾泵站、海龙围泵站、芳村管网管理所的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5年;马涌1#泵站的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4年。 标段2: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一至二期厂区(含海珠管网管理所)及马涌2#泵站、东晓南路4#泵站、广州大道南5#泵站、大学城1#至3#泵站、长洲岛泵站的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5年(其中:厂区二期绿化服务第一年按实际发生数结算);琶洲7#泵站、新滘南8#泵站、大学城4#泵站的保安、绿化养护、保洁服务的服务期限为4年。 标段3: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一期至四期厂区及天河管网管理所(含东濠涌泵站)、西濠涌泵站、林和东泵站、天河南泵站、二沙岛泵站的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5年;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其泵站保洁、绿化养护、保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5年;斯文井泵站、中山大道1号泵站、黄埔东路2号泵站的保洁、绿化养护、保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4年;天河管网管理所(含东濠涌泵站)、西濠涌泵站、林和东泵站、天河南泵站、二沙岛泵站保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4年。 标段4: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厂厂区(含白云管网管理所)及江高1#至3#泵站、广州市竹料污水处理厂厂区、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区的保安、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的服务期限为5年;广州市竹料污水处理厂的钟落谭泵站、红旗泵站、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的人和1号泵站、人和2号泵站的保安、绿化养护、保洁服务的服务期限为4年。 上述各污水处理厂及相关泵站的服务期限的合同为每年一签,下一服务年的合同签订,以上个服务年业主对服务单位的评价为基础,只有评价合格,才能与业主商谈下一服务年的合同。 1.4 本次招标合同估价(招标服务期限内):标段一:约2334.64万元;标段二:约1874.51万元;标段三:约2831.11万元;标段四:约2700.92万元。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有资金。 2、投标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 对于标段1~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仅要求主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即可);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不含暂定三级、试行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的资格,并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或广州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资质,或出具与具有上述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 5)投标申请人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广东地区承担过类似服务业绩(类似服务业绩是指资质条件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绿化养护、保洁、保安服务业绩(上述业绩可包含在同一个项目中,也可分属在不同项目中), 类似服务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等其他业绩证明文件; 6)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7)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申请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单位、次投标单位,同时应明确各自在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范围等内容,联合体协议须有联合体各方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签章。注,同一个单位不能同时跟不同的单位同时组成不同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递交如下(但不限于)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1)投标申请声明函原件(见格式1); 2)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年检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2),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 6)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不含暂定三级、试行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的资格证(营业执照或《自行招用保安单位备案回执单》或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交与具有《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 9)投标申请人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广东地区承担过类似服务业绩(类似服务业绩是指资质条件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绿化养护、保洁、保安服务(可分属不同项目), 类似服务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等其他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0)外地申请人的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广州地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1)外地申请人的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广州地区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2)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申请时提供); 13)投标申请人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2房(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5、资格预审原则 1)资格预审小组:资格预审小组依法组成,由5人或以上单数的评委组成。 2)资格预审原则 a.当某个标段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家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该标段的正式投标人; b.当某个标段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招标人依法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符合性审查就是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本公告附件1《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 3)招标人将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并经招标人确认为正式投标人后,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388904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060 联系人:李工、谢工、 电 话:020-83546177、83546057、13434173310 传 真:020-83568592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1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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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5/11 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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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隋 军 汪传新 邱 维 陈贻龙 周建华 张中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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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1/28 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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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11-27 截止日期: 2013-12-2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污水治理公司2013年度维修改造项目-京溪地下净水厂预处理间及污泥处理区间离子除臭系统改造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沙太北路以东,犀牛南路以北地段 2.2 项目规模:广州京溪地下净水厂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天,占地约3.9公顷,该污水处理厂主体构筑物为地下式,其上为建筑物区及绿化景观区,地下两层,负二层建筑面积约为10856平方米,包括管廊、生化水池、MBR 泵房等,负一层建筑面积约为12071平方米,包括格栅及曝气沉砂间、脱水机房、装泥间、生化处理间、 MBR 设备间、鼓风机房、配电用房、新风排风机房等。本工程的目的是改善地下空间的工作环境,针对预处理区、装泥间及脱水机房区域进行除臭系统改造,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 2.3 总工期 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 2.4 招标范围:厂区离子除臭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企业,下同),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或以上。 3.2 资质等級: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有效期内 。 3.4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类专业(以注册证为准)贰级(或以上)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60周岁或以下(至2013年9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注: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年龄不满 60 周岁。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会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 3.5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3.6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施工类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3.7 外地申请人:须提供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8 社保证明文件: 投标申 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合法职工,必须具有自2013年1月及以后连续六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9 企业IC卡: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A类IC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3.10 授权书:必须具有离子除臭设备厂家授权书;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递交《投标函》及《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12 质量及环境体系认证:所投离子除臭设备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资质证明文件。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4.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邮 编:510627 邮 编:51003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38890405 电 话:020-61101333-1870 传 真:020-38890252 传 真:020-83310183 电 邮:GJJLDLB@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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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穗污水治理公司一二把手因南湖截污工程落马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2月14日讯)昨日下午,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2013年多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首次公布广州污水治理领域系列案涉及广州市南湖截污治理工程。据通报,广州市检察机关2013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00件568人,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4件163人。 据介绍,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与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查处科技信息系统系列贿赂案件25件29人,其中查处局级干部1件1人、处级干部7件7人,该系列案涉及省、市、区三级科信职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涉案人员既有“一把手”、中层干部,也有普通干部,涉案企业既有知名高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也不乏新生小公司,各涉案企业的项目扶持资金少则数十万,多则上千万元,且多为省、市、区配套扶持项目,涉案金额共计五千万余元。 据悉,广州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广州市污水治理领域渎职、贿赂案件7件7人,均为大案,其中要案2件2人,涉案总金额达数百万元,涉案人包括对截污工程疏于监管导致广州南湖水质和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广州市污水治理公司总经理张和旺(正处级)、副经理杨建基(副处级)。杨建基和张和旺已在2013年12月被海珠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二人涉嫌的罪名均为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 此前,广东省检察院通报,指二人“严重不负责任,疏于监管,致使污水治理工程无法达到应有效果;此外,两人利用管理污水治理项目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但未披露涉案的相关治污项目。 本报2012年4月23日曾对南湖截污工程渗漏问题进行报道。南湖环湖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在2010年10月完工,耗资数千万,将周边区域污水收集送京溪污水处理厂,为亚运前重点整治的十大环境项目之一。但到2012年初,该工程尚未过2年的保质期,便有大量污水从截污管道泄漏,导致南湖出现大量死鱼。 2013年广州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科信系统系列贿赂案:查处案件共25件29人,查处局级干部1件1人、处级干部7件7人,涉及省、市、区三级科信职能管理部门“一把手”、中层干部和普通干部;涉案企业既有知名高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也不乏新生小公司,且多为省、市、区配套扶持项目,涉案金额共计五千万余元。 ●污水治理渎职贿赂案:共查处案件7件7人,均为大案,其中要案2件2人,涉案总金额数百万元,涉案人包括对截污工程疏于监管导致广州南湖水质和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广州市污水治理公司总经理张和旺(正处级)、副经理杨建基(副处级)。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记者陈万如、通讯员穗检宣,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2月14日) “......南湖环湖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在2010年10月完工,耗资数千万,将周边区域污水收集送京溪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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