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询价编号:QDXJ201202013YQ(二次)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2[49]号)中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的污泥浓度计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 号 品名 候选品牌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污泥浓度计 E+H、HACH 1.范围:0-6000mg/L 2.仪器带自动清洗功能 台 2 货物须提供不少于壹年的全免费质保,质保期限请在报价表中注明 一、上表中货物的财政预算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总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采购单位联系人:宋涛,联系电话:1599662188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请于 2012 年 3 月 5 日 下 午 3:30-4:00 密封送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业务二科1号投标箱并至严凯凯同志处登记(不受理快递、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汇票,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业务二科0513-83340291 信息科0513-83305446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3、成交供应商应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交纳成交额0.4%的服务费。 4、报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服务、税金及成交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必须以汇票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业务二科严凯凯同志处。 收款单位:启东市财政局 汇票账号:89288015201110000066 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 (请勿以电汇、现金等其他方式提供保证金,否则以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5.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供货及安装调试义务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 2.本项目污泥浓度计保修期限至少为壹年,供应商在接到报修后8小时内响应,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理,质保期内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质保。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所供货物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十五天内(日历日)免费送至市江海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八、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报价保证金、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 QDXJ201202013YQ(二次)
序 号 品名 报价品牌、型号 免费质保时间 单位 数量 单 价 (元/台) 总金额 (元) 备注 1 污泥浓度计 台 2 单 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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