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限数量制) 招标人: 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1年7月25日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申请人资格要求……………………………………………………………………………………………1 4.资格预审方法………………………………………………………………………………………………1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 7.发布公告的媒介……………………………………………………………………………………………1 8.联系方式……………………………………………………………………………………………………1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3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 1.总则 5 2.资格预审文件 5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6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7 6.通知和确认 8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8 8.纪律与监督 8 9.否决性条款 8 10.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10 11.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11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2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2 1.审查方法 13 2.审查标准 13 3.审查程序 13 4.审查结果 14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5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9 三、授权委托书 20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1 附:项目经理简历表 22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23 六、近三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4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25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6 九、其他材料……………………………………………………………………………………………….27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35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古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发改核准[2010]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古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位于古镇镇曹二村污水处理厂内,总面积7304平方米,扩建规模为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计划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约7455万元。招标范围包括A、B、C包三个报价包: A包:二期新建构、建筑物(包括紫外线消毒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和曝气沉砂池细格栅间及进水井各一座、周进周出二沉池和生物池各两座)。 B包:二期工艺管道及设备(除脱水机房外)和道路工程。 C包:二期闭路电视、自控、电气、仪表、发电机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效期内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单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09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造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的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 本工程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加报名及开标会,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年 8 月 22日至2011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_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www.zsjs.gov.cn 网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_年 8 月_31日16时00分,地点为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山市建设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 地 址: 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309室 邮 编: 528400 邮 编: 528400 联系人: 蔡茂林 联 系 人: 陈伟 电 话: 电 话: 13790733456 传 真: 传 真: 0760-88330623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gjzsv2008@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 联系人:蔡茂林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309 联系人:陈伟 电话:13790733456: 1.1.4 项目名称 古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古镇镇曹二村污水处理厂内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财政性资金占100%,国有资金占 %,其他资金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全额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3 月 2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3 月 28 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要求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效期内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单位资质。 财务要求: 2010年财务状况为盈利。 信誉要求:近一年无因施工单位原因拖欠民工工资、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被中山市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的。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为 市政公用 工程 壹 级或以上资格,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具备 工程师 或以上资格。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09年1月至今,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造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的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 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和主要机械设备满足本工程要求。详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1.4.1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1.4.2 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1.4.1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 1.4.2 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0年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9年至今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_2010 年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叁份,一正两副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平装且按本预审文件要求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 招标人全称: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_ 中山市古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2011 年9月6日9时_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申请截止时间 _ 2011 年_8 月_31 日_16 时_00 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不退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5人 5.2 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 7 天内。 6.3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后24小时内。 9 否决性条款 详见否决性条款 10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详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11 主要机械设备基本要求 详见《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l )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2 )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企业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资格预审申请函;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4 )近年财务状况表; ( 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8 )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2.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4 “2009年1月至今(具体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如下资料:(a)中标通知书(需由市级或以上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b)施工合同。证明文件须反映:(a)工程名称;(b)造价或合同金额;(c)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员及方式;(d)施工单位名称。(原件备查),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5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7 “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函)”提供复印件。 3.2.8 “企业获奖情况”应附项目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年度为准,没有获奖年度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同时获多项奖的,按最高获奖计分。 3.2.9“项目经理获奖情况” 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获奖证书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名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或施工许可证等能反映项目经理名称的资料。时间以获奖年度为准,没有获奖年度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同时获多项奖的,按最高获奖计分。 3.2.10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信用等级”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 3.2.11“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应提供无拖欠工人工资、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承诺。不良行为记录以中山市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时间以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无行为发生时间的以通报时间为准,通报时间含公示期。 3.2.12 “认证体系”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2.13 “项目管理机构”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的基本要求配备相应人员,并按其要求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备查)。 3.2.14“主要机械设备”按《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的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设备,并附相应设备的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 款和第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中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己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5.3资格审查的其他事项 5.3.1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进行澄清,但不应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申请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为主,一般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5.3.2评审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和废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2)若表决通过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废标的理由、依据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 5.3.3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施工业绩、信誉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县级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施工企业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投标申请人所提供信息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3.4对联合体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主办人和各成员单位施工能力之和。对含分包人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能力之和。 6.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中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否决性条款 本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接受申请、不予受理、拒绝、废标、无效标的条款,不得作为拒绝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进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评分的依据。 9.1 申请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投标申请: 9.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1.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9.1.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9.1.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9.1.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1.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1.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1.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1.9被责令停业的(报名期间正在执行的); 9.1.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报名期间正在执行的,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9.1.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报名期间正在执行的); 9.1.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上述任一情况的,将被拒绝申请投标。) 9.2 申请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拒绝受理: 9.2.1未按资格预审文件指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2.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密封的; 9.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未标注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或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9.2.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的投标协议书的; 9.2.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资格预审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9.2.6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用同一管理软件密码锁生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9.3 申请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3.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9.4 申请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9.4.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夸大内容投标的; 9.4.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9.4.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4.4资格审查文件有规定,实质上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4.5不同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两份以上内容雷同的; 9.4.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序号 人员名称 人数 级别 备注 1 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1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级建造师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或IC卡)、职称证复印件 2 技术负责人 不少于1人 市政或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 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3 施工员 不少于3人 提供施工员岗位证或岗位人员IC卡复印件 4 安全员 不少于 2人 提供安全员证或岗位人员IC卡复印件 5 质检员 不少于2人 提供质检员证或岗位人员IC卡复印件 6 资料员 不少于 1 人 提供资料员证复印件 7 材料员 不少于1 人 提供材料员证复印件 8 造价师(或造价员) 不少于 1 人 提供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复印件 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申请人的员工,同时须提供能有效证明投标申请人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复印件,且必须附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障(市民)IC卡或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必须清晰可见国家社保部门的公章。 2、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必须满足上表的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符合性预审不合格。 3、预审时上述提交复印件的证件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同提交核对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者,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1.主要机械设备基本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数量要求 预制管桩打桩机 台 2 挖掘机 ≥1m3 台 4 自卸车 ≥8t 台 6 起重机 ≥16t 台 2 发电机 ≥90kW 台 2 抽水泵 台 2 全站仪 台 1 水准仪 台 1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符合性预审不合格。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12家(如果得分第12名出现两家或以上,则抽签决定最后一家入围单位)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宙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函或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企业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委托书、项目管理机构和主要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财务状况(10分) 2010年盈利得3分; 2009~2010年均盈利得6分; 2008~2010年均盈利得10分。 企业业绩(20分) 近三年内承建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5分,满分为20分。 备注: 1、近三年指2009年1月至今; 2、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 3、年限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整厂、部分标段、池体工程有效,企业配套污水处理厂/企业配套自来水厂业绩无效); 5、证明文件以市级或以上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资格(20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0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8分,具有中山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得6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0分,中级工程师职称得8分,助理工程师职称得6分。 信誉(47分) 企业获奖情况(20分) 1、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获国家级质量奖,每项5分;获省级质量奖,每项3分;获市级质量奖,每项1分。 2、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获省级双优工地奖,每项3分,获市级双优工地奖,每项1分。 同一项目同时或多项奖项时,按最高获奖计分。以上各项得分满分20分。 项目经理获奖情况(20分) 1、近3年所管理项目获得省、市级双优工地奖的,每项加5分; 2、近3年所管理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每项加5分;获得省级质量奖,每项加3分;获得市级优良样板工程奖的,每项加1分。 同一项目同时或多项奖项时,按最高获奖计分。以上各项综合得分满分为20分。 重合同守信用及银行信用等级(7分) 重合同守信用:近1年获得,得1分,近两年均获得,得2分,近三年均获得,得4分; 银行信用等级:A得1分,AA得2分,AAA得4分。 认证体系(3分) 具有ISO9000认证得3分。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得分时应以评审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 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 项至第3.2.13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 款、第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 l )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2 )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3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 3.4.1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5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 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资格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概述; (2)资格审查工作简介; (3)资格审查结果;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理由及相关附件证明; (5)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三年内承建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1、投标保证金收据(保函)复印件 2、信誉 ⑴ 企业类似项目获奖业绩 ⑵ 项目经理获奖业绩 ⑶ 重合同守信用证及银行信用等级 ⑷ 没有发生下列任一项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① 因施工单位原因拖欠民工工资;② 投标弄虚作假;③ 串通投标; 3、认证体系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5、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 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中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话真: 电传: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_ (姓名)系_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_ (项目名称)_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_(签字) 身份证号码: _ 委托代理人: _(签字) 身份证号码: _ 年 月 日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IC卡)、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会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三年内承建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⑴证明文件须反映:(a)工程名称;(b)造价或合同金额;(c)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员及方式;(d)施工单位名称。 ⑵类似业绩指: 1、近三年指2009年1月至今; 2、工程造价大于3000万; 3、年限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整厂、部分标段、池体工程有效,企业配套污水处理厂/企业配套自来水厂业绩无效); 5、证明文件以市级或以上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1、投标保证金收据(保函)复印件
2、信誉 ⑴企业类似项目获奖业绩 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 注: ⑴附项目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年度为准,没有获奖年度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同时获多项奖的,按最高获奖计分。 ⑵类似获奖业绩指: 1、获奖时间为近三年内(2009年1月至今); 2、综合污水处理厂/综合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整厂、部分标段、池体工程有效,企业配套污水处理厂/企业配套自来水厂业绩无效);
⑵ 项目经理获奖业绩 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 注: 1、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获奖证书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名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或施工许可证等能反映项目经理名称的资料。时间以获奖年度为准,没有获奖年度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同时获多项奖的,按最高获奖计分。 2、获奖时间为近三年内(2009年1月至今)。 ⑶(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和银行信用等级) 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时间以获得年度为准,没有注明获得年度的,以发证时间为准。 ⑷ 没有发生下列任一项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① 因施工单位原因拖欠民工工资;② 投标弄虚作假;③ 串通投标; 3、认证体系 提供⑴ ISO9000认证书;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序号 人员名称 人数 级别 备注 1 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1人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或IC卡)、职称证复印件 2 技术负责人 不少于1人 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3 施工员 不少于 人 提供施工员岗位证(培训证和聘书)或岗位人员IC卡复印件 4 安全员 不少于 人 提供安全员证或岗位人员IC卡复印件 5 质检员 不少于 人 提供质检员证或岗位人员IC卡复印件 6 资料员 不少于 人 提供资料员证复印件 7 材料员 不少于 人 提供材料员证复印件 8 造价师(或造价员) 不少于 人 提供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复印件 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申请人的员工,同时须提供能有效证明投标申请人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必须满足第二章第10点的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符合性预审不合格。 5、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数量要求 注: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第二章第11点的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符合性预审不合格。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说明 二、建设条件 三、建设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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