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39-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胡台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一阶段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31166&classid=858加 入 日 期: 2009-05-25 截 止 日 期: 2009-06-12 招 标 编 号: SYBIDXG-10-2009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参与沈阳胡台新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法人招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沈阳胡台新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建设地点:沈阳胡台新城繁荣一路、繁荣二路、振兴七街、振兴六街所辖区域,现状排水泵站北部 3、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4、建设规模:远期设计规模达到每日5万立方米,一期设计规模每日2.5万立方米,(其中第一阶段建设运营规模按1.25万立方米处理能力考虑,运营第一年为5000立方米,运营第二年为8000立方米,运营第三年达到1.25万立方米)。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5、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融资 6、招标范围:投资建设 项目红线以内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建成后运营,特许经营期满后移交。 7、建设用地:约30亩。中标投资人所组建的项目公司将以9.6万元/亩的价格向招标人购买建设所需土地。二期用地此次一次性征用预留,二期建设开始时再向招标人支付二期征地费用(价格另议)。 8、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包括建设和联动试运行) 9、运营期:30年(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计算) 10、工艺技术:A2/O,备选标可提供其他先进可靠工艺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资格预审的条件 1、投资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中国公司或在中国国内设有常设机构的境外企业; 2、投资人应保持在污水行业正常经营二年以上,并具有操作本项目的财务能力; 3、投资人应具有在中国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业绩; 4、具有环境污染(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凡具备资格条件并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拟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员身份证等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05室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 2009年5月26日~6月10日8:30~17:00。资格预审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后于2009年6月12日9时前递交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招标人保留接收或拒绝迟到的申请文件的权力。 五、资格预审合格的前4~6家申请人参加正式投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胡台新城 联系人:杨 威 电 话:024-87735066 传 真:024-8773566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05室 邮 编:110014 联系人:张宇 电 话:024-83963049 传 真:024-83963043 “......远期设计规模达到每日5万立方米,一期设计规模每日2.5万立方米一期设计规模每日2.5万立方米,(其中第一阶段建设运营规模按1.25万立方米处理能力考虑 ......”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1-11 5:29:58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