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7-28 截止日期: 2015-08-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阳市松木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5]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业主)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松木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松木工业园内,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工程常规处理AAO工艺,污水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过滤”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2.3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70天。合同生效后,方案设计20天(经市规划局专家会通过),方案审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进度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要求。 2.4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具备国家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 3.4 投标申请人须有良好的服务和协调能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有办事机构,从设计到项目竣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常驻湖南省内。 3.5 省外投标人需在湘设有5年以上分支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亲自到场购买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 不得具有被管理关系的分公司进行该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持:(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到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 资料不全、投标申请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时间者恕不接受。 7、设计补偿费 7.1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费 。 7.2 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7.3 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路117号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系人:何 丹 电 话:0734-8217116 传 真:0734-8217116 邮 箱:HYmingda@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