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87-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35757&classid=858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随着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为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硬环境,有效保护颍河水质,提高开发区的环境保护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太和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约50亩,服务区域面积为共30km2,污水处理总规模为40000m3/d,采用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建设规模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20000m3/d,二期扩建工程为40000m3/d,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建议书给予了批复。目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着手进行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委托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研究院于2008年12月完成《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拟建公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主要监测因子SO2、NO2、TSP、PM10的监测浓度能够满足GB3095-1996《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特征因子H2S和NH3现状监测值能够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颍河太和段的监测数据表明,在所监测的因子中,BOD5和总氮出现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在各监测断面都未出现超标。说明颍河太和段现状未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水体标准要求。 (3)环境噪声现状评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声学环境昼间厂界四周均未超标。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恶臭污染防治措施:在污水处理厂厂界周围抗污能力强、吸收有害气体能力强的由高大乔木组成的隔离带;对露天的污水格栅建设格栅间进行封闭运行,同时喷洒除味剂,掩蔽恶臭,减轻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污泥的管理,以便及时运输和处置,在运输途中要防止沿途丢弃、遗撒、处置方法要得当,以防二次污染;设立卫生防护距离,在厂区周围200m内(尤其是下风向)区域,不要规划开发住宅、学校等人群相对集中的项目,以及食品、医药等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项目等。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工程废水处理采取的工艺主要为水解酸化+氧化沟生化处理以及絮凝沉淀和过滤等深度处理工艺。废水经过一、二、三级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颍河。 (3)噪声治理措施:拟建的污水处理厂主要噪声源有:污水泵、鼓风机、除砂机、罗兹风机、污泥泵、空压机、污泥离心浓缩脱水机等,噪声级为85dB(A)~105dB(A)左右。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在安装高噪声设备时,应提高安装精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同时操作间应设置隔声门窗,厂房墙体尽量采用新型的隔音、吸声材料;做好厂区规划,布置绿化带以达到隔声的效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格栅渣、沉砂等。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后,无危险废物产生,产生的格栅渣、沉砂、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采取卫生填埋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置。 四、拟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恶臭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拟建处理厂恶臭气体嗅觉阀值影响最大范围离厂界距离在200m以内,厂区南侧的张寨村庄拆迁后,厂址周围200m以内没有村庄,无居民居住,因此拟建的太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散发的恶臭气体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废水排入地表水颍河后,COD浓度增加的值在1.0mg/l~1.5mg/l之间;NH3-N浓度增加的值在0.1mg/l~0.3mg/l之间。由于COD、NH3-N增加量较小,不改变颍河太和段Ⅳ水体环境功能。因此,拟建工程废水排放对颍河太和段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噪声预测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外声环境的噪声值昼间增加小于3dB(A),厂界均能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拟建工程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六、综合评价结论: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选址位置合理,设计的进水水质适当,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可行,只要遵守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建设的情况下,本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气、声、渣各种污染物均不会影响本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的使用功能;从环保角度拟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尚主任 联系电话:13956763977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合肥市长江西路10号(邮编230001) 联系人:王在高 联系电话:0551-2840905 电子信箱:wangzaigao999@sina.com 八、其他: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08年12月19到2008年12月28日。 (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2008-12-25) “......建设规模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20000m3/d,二期扩建工程为400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8-21 下午 12:43:4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