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溪县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遂溪县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5月17日分别在遂溪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和遂溪县环境保护局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现根据要求,进行该规划的第二次信息公示工作,公示本规划的环评简本。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遂溪县城总体规划。 规划概要:遂溪县城总体规划范围为东至西溪河与黎湛铁路,南达广湛高速和湛渝高速,西到芙蓉村,北至燕子窝。总规划面积为51.0 km2,其中居住用地8.4km2,工业用地面积8.3 km2,仓储用地2.7 km2,对外交通用地1.3 km2,道路广场用地5.1 km2,绿地4.4 km2,水域和发展备用地17.1 km2。居住区主要分布在规划区的北部,工业区分布在东北部和西南部,物流仓储区分布在东南部,行政、商业、金融等分布在中部。 近期以壮大农海产品加工工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建材、化工、医药、饲料、生化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并向集群化发展。 中、远期,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依托湛江港口、公路、铁路等,建设联动发展的物流园区,形成面向陆域和海域的地区级物流中心。 2、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不大。 规划区采用天然气、电能作为主要的工业能源,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还会有工业企业使用柴油或原煤作为燃料,本环评均要求采用适当的脱硫、除尘措施,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因此,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规划区目前已建成3万吨/日处理规模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并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各企业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规划远期,污水处理厂将扩容至10万吨/日,届时,所有的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均纳入遂溪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入遂溪河。根据预测,如按照规划的人口规模,遂溪河将无法容纳其废水,因此,本环评要求除了尽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计划外,还应适当减少城区人口及工业用地规模,减少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的产生量;同时,加快实施中水回用计划,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在采取上述措施下,遂溪河有望可由目前的超标转变为达标。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规划与有关政策和区域的规划相一致,规划的总体布局较合理。 由于本次规划增加了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规划的实施将增加区域环境的污染负荷、影响生态环境。特别是目前遂溪河水质已经超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针对这些环境影响,本次评价提出局部规划方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经本次评价认为,通过落实规划和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方案和建议,规划对环境的各种负面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可以实现规划的环境目标。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网站:遂溪县人民政府网(www.suixi.gov.cn)、遂溪县环境保护局网(http://net.suixi.gov.cn)。 (2)查阅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0年8月28日~2010年9月10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规划区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规划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 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联系方式 (1)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遂溪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博允 电 话:0759-7751878 E-mail:7751878@suixi.gov.cn (2)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20- 85577307 E-mail:wuwencheng@scies.org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或者以信件和传真等书面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开平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出谋献策。 (来源:遂溪县环境保护局,2010-10-19) “......规划区目前已建成3万吨/日处理规模的县城污水处理厂......规划远期,污水处理厂将扩容至10万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