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拟招标选择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委托其完成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规模: 约2700万元 二、委托内容: BOT招标代理 三、编制工作完成时限: 四、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泉州市预选招标代理企业名录库的成员且必须同时具有:招标代理乙级或以上资格等级,且曾有代理过日处理3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 2、投标人应于2009年11月16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将书面申请送到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评标室招标人代表处,逾期将不予接受。 3、招标人将于递交书面申请书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非本市企业应为泉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开标时应提供代理过日处理3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工程的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进行核验) 4、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将从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报价单应密封在信封袋内,且在封口处盖有投标单位公章,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泉建筑[2007]56号文附件4、附件5有关规定。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86398316。 招标人: 南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859777639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德和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灿超 电话:15859707999 2009年10月28日 投 标 申 请 书
致:南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方关于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发包招标代理 业务的招标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核,现对此提出投标申请。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内容。代理业务全部由本企业人员承担。 我方保证,本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一旦被发现有不良记录,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本申请充分理解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报 价 单 致:南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方关于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工程发包招标代理业务,我司招标代理费用的报价:按人民币 元一次性包干(包括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2-1 上午 06:07:5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