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远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商公告 为了扎实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威远县人民政府威府发[2010]36号文件精神,观英滩等6个镇决定对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用BT模式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申请参加工程投资,现就有关情况及投资报名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处理工艺:预处理(厌氧)+人工湿地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主体及管网建设并投入试运行;6个月内完成工程验收。 工程名称 招商人 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观英滩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观英滩镇人民政府 300 山王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山王镇人民政府 250 铺子湾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铺子湾镇人民政府 150 新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新场镇人民政府 800 向义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向义镇人民政府 150 两河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两河镇人民政府 450 二、投资人报名 (一)报名方式:直接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5月21日 (三)报名地点:威远县环保局污染控制股 联系人:余立嘉、王策 电 话:(0832)8210582、8214612 传 真:(0832)8210137 (四)对投资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污染治理乙级(生活废水类别)以上的资质证书。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4、近3年内有3项以上采用预处理(厌氧)+人工湿地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的成功实例,并具备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 (五)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污染治理乙级(生活污水类别)以上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采用预处理(厌氧)+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成功实例及运营管理的证明资料。 三、工程投资及评审 (一)递交投资申请文件时间:报名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报名人递交投资申请文件(包括治理工艺和污水收集管网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等),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二)评审由威远县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相关监督机关派员参加。评审办法和时间、地点另行约定,届时请投资人派代表出席评审会议。 (三)评审时对投资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由招商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投资候选人。当只有一个投资人时,经评审,投资人递交的投资申请文件能满足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直接进行谈判确定。 (四)回购期限为3年。工程验收合格后,分3次回购,即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 四、运营管理:工程竣工后,由投资人经营5年。运行期间,运行费和土地租用费由各镇负担。5年经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优先承包运营权,也可由各镇自主运营。 五、工程招商说明 (一)工程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中选投资人承担。 (二)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投资人均可对工程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六、本公告在威远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铺子湾镇人民政府、新场镇人民政府、观英滩镇人民政府、两河镇人民政府、向义镇人民政府、山王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观英滩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观英滩镇人民政府 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