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1-03-18 截止日期:2011-04-1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鸳溪镇、亭子乡、浙水乡迁建集镇水厂及污水厂工程已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政策【201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溪县鸳溪镇、亭子乡、浙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亭子口工程移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溪县移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苍溪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发改政策【2010】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5207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苍溪县鸳溪镇、亭子乡、浙水乡。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备交货期6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施工:三个标段 一标段:鸳溪镇迁建集镇水厂、污水厂工程 二标段:亭子乡迁建集镇水厂、污水厂工程 三标段:浙水乡迁建集镇水厂、污水厂工程 监理:三个标段 鸳溪 迁建集镇水厂、污水厂工程为监理一标段, 亭子 迁建集镇水厂、污水厂工程为监理二标段 浙水 迁建集镇水厂、污水厂工程为监理三标段 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近3年至少已完成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近3年至少已完成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备采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污水处理设备和净水设备生产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登陆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投标报名费100元(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支付到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文件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溪县移民局 地 址:苍溪县红军路社区内西街44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839-5581712、5222444 传 真:0839-522244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玉沙路201号 联系人:罗先生、姚先生 电 话:028-86925557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0839-3301457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传真号码:0839-3305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