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为了更好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乐山市人民政府以成渝经济区列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乐山建设省级交通次枢纽为机遇,以建设“双百”城市为目标,组织编制了《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目前,规划已初步编制完成,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2011年4月下旬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与范围、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广大公众对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承担。 一、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况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为《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规划分市域、城市规划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包括乐山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282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全部行政管辖区的范围,面积1916平方公里。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与规划的两个层次相一致,重点评价区域为乐山市城市规划区域及受规划影响的区域,特别是城市下风向、城市下游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二)规划简介 1、发展总目标 规划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乐山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经济发达、生活富裕、城乡协调的循环经济城市和生态旅游城市。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规划形成“一群、四轴”的城镇空间结构。一群:即乐北城镇群,由乐山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区、夹江县城,以及主要交通轴沿线的重要城镇联合,组成以乐山中心城区为核心的组团城镇群。四轴:乐自高速沿线城镇发展轴;国道213沿线城镇发展轴;省道103沿线城镇发展轴;成昆铁路沿线城镇发展轴。 建立“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市域中心城市即乐山市中心城区。县域中心城市即峨眉山、犍为、井研、夹江、沐川、金口河、峨边和马边8个县(市)城区。重点镇市域共25个。 3、城市性质和职能 城市性质:成渝西南中心、新兴产业基地、国际旅游城市。 城市职能:重要的区域性的贸易、服务中心,国际休闲旅游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西部综合交通次枢纽,生态宜居的山水园林城市。 4、城市规模 规划预测2015年乐山中心城区人口80万人,2020年为100万人,2030年为140万人。 规划乐山中心城区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80平方公里;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达到100平方公里;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达到1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5、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中心城区以嘉州绿心公园为中心,拓展东、北、西、西南、东南五翼,以岷江、青衣江和大渡河为三条城市空间发展轴,以自然山体和永久性绿带分隔,从而形成了“三江串五城”的城市结构。 三江,即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五城,即商务经济区(商城)、田园度假经济区(慢城)、制造业经济区(钢城)、临港经济区(港城)、都市农业经济区(耕城)。 ①商务经济区 包括乐山市中区现状旧城建成区以及围绕城市绿心公园发展的城市新区,规划发展为以居住、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娱乐为主的商务区。规划分为旧城、柏杨坝、通江、棉竹、蟠龙、青江、肖坝、苏稽、饶坎、杨湾、牟子和岷江东岸等十二个片区。 ②田园度假经济区 以峨眉河为发展纽带,依托峨眉河沿线风情小镇的建设,发展为以旅游、度假、会展、文体、科教等功能为主的田园慢城度假地经济区。在乐山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包括智库创意区,以人文为主的城市都市休闲娱乐功能区;万象风情主题公园,以生态为主,以药文化为依托的养生体验功能区,含4个小镇,分别为乐山茶文化小镇、乐山非物质文化小镇、天王寺小镇、水口镇。 ③制造业经济区 包括沙湾区建成区、嘉农镇、太平镇和市中区罗汉镇、水口镇为主的片区。依托沙湾区不锈钢产业园区和市中区工业集中区,规划发展为以冶金建材、机电制造为主的产业区。制造业经济区由沙湾旧城、嘉农、太平、沫东、水口等5个片区组成。 ④临港经济区 包括现状高新区、市中区安谷镇和五通桥区建成区、冠英镇、杨柳镇等片区,规划发展为以电子信息、新能源、临钢工业、仓储物流和盐磷化工为主的产业区。协调发展竹根镇、冠英镇、杨家和安谷镇等城市生活配套区。临港产业经济区由乐山高新区(含车子)、安谷、三江临港经济开发区(含冠英)、老江坝作业区、牛华、竹根、杨柳等七个片区组成。 ⑤都市农业经济区 在岷江以东,以乐井路为中轴线,覆盖土主镇、白马镇、青平镇、童家镇、全福镇、剑峰乡、石龙乡七乡镇,保留原山林、农田等生态绿地,规划发展为以绿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为主的城乡统筹经济区。 6、中心城区交通规划 中心城区形成以高速公路与快速路为骨架、主城区与各组团内部路网以方格网为主要形式、组团间以环线加强联系的路网格局。其中快速路形成主城区环线并向外呈放射状,主干道形成“六横八纵”的路网格局。 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构建轨道交通与公交快线(BRT)为骨架,常规公交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区内形成“X”形轨道交通线网。建立四处主要轨道交通起点,分别为杨湾、沙湾、五通桥与大佛景区。 7、中心城区绿地景观规划 规划绿地系统结构为:“一环、三轴、五楔、十园”。 一环:商务经济区外围的河流、自然山体、生态绿地、林地和风景名胜区形成的绿化环,既能为城市提供休闲游憩空间,又是商务经济区与另外四城之间的自然分隔。 三轴: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绿轴。 五楔:田园度假经济区、制造业经济区、临港经济区、都市农业经济区之间依托自然山体、河流和林地形成的五条绿楔。 十园:规划市级公园10处。其中包括2个生态公园和8个市级综合公园。 8、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保护中河街、苏稽、两河口历史文化街区和犍为县罗城镇、峨眉山市罗目镇、犍为县清溪镇历史文化名镇所处的自然环境、肌理格局、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环境要素,及其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9、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关停中心城区现状市中区一水厂、市中区二水厂、苏稽水厂、昌源牛华水厂以及沙湾安谷、详宇水务集中供水设施。规划保留市中区三水厂(青衣江水厂)、市中供水公司水厂(通江水厂)、昌源五通桥水厂(昌源水厂)、五通桥观斗山水厂(观斗山水厂)、沙湾一水厂。规划在乐贵铁路西侧、大渡河南岸新建一座安谷水厂,水源取自安谷水库;规划在嘉农和罗汉之间新建一座嘉农水厂,水源取自安谷水库;规划中期在杨湾镇北部新建一座苏稽水厂,水源取自青衣江;规划远期在牟子北部新建一座岷江水厂,水源取自岷江。 10、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乐山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在建的五通桥污水处理厂。规划在牟子南侧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主要承接牟子片区污水和远期乐山第一污水处理厂关闭转移的污水,尾水排入岷江;规划在沙湾和嘉农之间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生态河;规划在冠英南部新建一座临港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岷江。 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乐山市中区滨河路98号 联系人:罗进 电 话:0833-2131962 电 邮:LSJS2131962@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科技创新中心513室 联系人:刘星 电 话:028-85460916 电 邮:scuea201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调查评价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二)分析识别规划方案涉及到的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并对其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稿。 (三)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对初稿进行修改。 (四)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公众的建议,完成最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工作内容及要点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特点、乐山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特点、资源环境特点,以及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初步拟定本次评价的工作内容包括: (1)资源环境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包括乐山市历版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回顾);(2)大气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分析;(3)水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分析;(4)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及其它环境因素承载力与环境影响分析;(5)支柱产业发展及环境影响;(6)推荐方案与减缓措施;(7)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8)公众参与;(9)困难及不确定性。 本次评价的工作重点为: 1、在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乐山市城市空间布局格局下,分析经济增长方式的环境影响、资源环境承载力对规划发展目标的支撑能力、可能带来的重大不利环境影响,确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 2、从资源与环境利用、环境保护目标与策略、空间布局三个方面分析城区功能区布局的环境协调性,工业布局方案对中心城市、重点城镇的环境影响,在空间布局上保持环境功能和环境保护目标上的一致性。 3、重点关注区域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的区域,包括《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认的联合国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 4、重点关注产业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的产业包括:电子信息、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盐磷化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乐山城市定位、发展方向及所面临环境及生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您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告所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以电话或者书信等方式,发表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规划设计单位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告期限:本次公告的期限为2011年5月24日~2011年6月4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源: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5-25) “......规划在冠英南部新建一座临港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岷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