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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福建省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1/26 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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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入厂址选址阶段 近日,东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厂址比选专家论证会在宁德召开。来自省里的城市污水防治专家及市直有关部门专家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选址比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为东侨污水处理厂项目厂址选址工作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参考。宁德市东侨工业区污水厂项目是开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生态文明型社会、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项目工程。 (来源:宁德市环境保护局,2007-12-14)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3-27 上午 01:00:5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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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9/9 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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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9-07 截 止 日 期: 2010-09-21 招 标 编 号: 闽咨价[2010]招字46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0]15号文、宁发改审批[2010]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陂塘海堤东侧西岐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投资约9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构筑物(包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泵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堆棚、加氯加药间、变配电房等设施);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期氧化沟和二沉池的基础土石方开挖;道路及市政给排水(包含场区内、外道路);围墙及后山护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0年12月底,池体和一般土建项目基本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2010年度《宁德市市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2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7至2010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光盘)每份人民币 5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国泰大厦C幢204室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富豪世家7号楼105室 邮 编:352100 联系人:刘小姐、郑先生 电 话:0593-2888371、0591-87677863 传 真:0593-288837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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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闽咨价[2010]招字46号) 本工程于2010年9月21日10:30时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国泰大厦C幢204室 联系方式:0593-2866156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厦门市政工程公司 建造师 :周莹锋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肆仟捌佰肆拾肆元整 (¥8334844.00元)。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无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业主专家: 无 评标专家:魏文成、陈开勇、罗丽旻、陈凤、庄孝榜 6、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为:2010年9月22日至2010年10月01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国泰大厦C幢204室 联系电话:0593-2866156 联系人: 苏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层北区 邮政编码: 350003 联系电话:0593-2888371、0591-87677863 传真或电子邮件:0591-87677861 联系人:刘小姐 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宁德市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3-2998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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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10/20 2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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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10-19 截 止 日 期: 2010-11-08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624-10160685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完工期 1 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远期4.0万立方米/天、近期2.0万立方米/天、近期一期0.5万立方米/天,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仪表和自控系统的采购、运输、装卸、现场安装及调试、投入运行直至系统验收合格、售后服务。 具体设备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及性能参数”。 合同签定后40天内 3、投标基本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企业,且必须是污水处理设备中重要设备的制造企业。 ②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应金额的外币)。 ③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 投标人提供的污水处理设备中非投标人生产的主要设备及自控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应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外厂家国内代理商或代表处出具的授权函。 ⑤ 投标人提供的自控系统应具备一项日处理1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自控系统项目的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开标时原件备查)。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19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向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0年11月22日17:00前提出)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0年11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7开标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11月8日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7开标厅)公开开标。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265 传 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郭敏楚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国泰大厦C幢204室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593-2866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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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11/10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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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624-10160685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国泰大厦C幢204室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593-2866156(二)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4-10160685)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江苏天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人民币6050731元。 (四)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江苏四方环保有限公司和江苏裕隆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的自控系统项目的业绩不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第⑤款要求;宜兴市展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新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不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第②款要求;江苏鹏鹞环境工程承包有限公司承诺的交货期有重大偏离,评标细则第3.2.2.2(7)款要求的实质性响应检查不通过;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营业执照,评标细则第3.2.2.2(4)款要求的实质性响应检查不通过。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业主代表:赵红兵、邱孝兵,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连锦明、林金画、李滋建、王劭伯、杜蔚铭。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2010年11月9日~11月19日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地址和联系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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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2/27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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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5000m3/d)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委托我单位承担《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5000m3/d)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特此公告该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宁德市漳湾镇西岐村西陂塘海堤东侧,工程征地43亩,近期规模为日处理2.0万m3污水(其中一期规模为日处理0.5万m3污水),同时工程还配套建设1个中途泵站、污水收集管网(主干管)、污水排水管和排污口。尾水排放口位于厂区北侧的近岸海域,采用淹没自流排放,距离岸边约30m处。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潇,电话:1379990921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天津大学,电话(传真):05932262525,联系人:林秀娟。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基本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周围环境现状;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及预防;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2)工程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3)项目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4)公众利益受影响的情况;(5)工程建设对公众不利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以及公众对影响的基本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天津大学 2010年12月1日 (来源:宁德市环境保护局,2010-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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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5/3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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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4-04-30 采购人: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593-2820555 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4月2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14年4月30日 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 1、第24页 2.1.4 数字硬盘录像机 嵌入式硬件架构,IPC的接入:32路130W ,2个千兆RJ45网口,RTSP,即插即用,8个SATA 3T,1个eSATA,2U机箱 2 台 现更改如下: 1、第24页 2.1.4 数字硬盘录像机 视频输入: 8路复合视频(NTSC/PAL) BNC(1.0VP-P,75Ω) 视频输出: 1路PAL/NTSC,BNC(1.0VP-P,75Ω)复合视频信号输出; 1路VGA输出; 1路HDMI输出; 1路矩阵输出(支持多画面分割);支持TV/VGA/HDMI视频同时输出 视频标准:支持PAL制/NTSC制 画面分割: 1、4、8、9画面 图像压缩: H.264 支持1080P高清预览 支持960H实时编码 支持TV、VGA、HDMI同步输出 支持配额录像、多路录像同步回放 支持4个硬盘接口 支持4路音频输入 支持矩阵输出 2 台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回 执 请各投标人将我司发布的《关于“FJTHN-1920140417污水处理厂安防系统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1》下载、打印盖章回传我司传真:0593-2067555(回执需完整回传公告内容,不能只回传回执联,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收件单位(盖章): 收件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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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3/2 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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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B-141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以宁发改审批〔2010〕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陂塘海堤东侧西岐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41091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备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11号楼12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每份售价500元。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必须到场核验身份,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原件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湖路国泰大厦C幢204室 邮 编:352100 联系人:郭潇 电 话:0593-28661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11号楼121室, 邮 编:352100 编制人:杨进忠 审核人:刘丽 电 话:0593-2971386 传 真:0593-297138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联系人:龚衍春 电 话:0539-298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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