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设施设备采购) 一、本项目经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安发改【2013】23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遂安发改【2013】比选备案5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设施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大竹山村 实施时间 拟于2013年8月开始建设,10月31日前竣工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建设资金 省级配套资金90万元,地方配套90.17万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财务要求:近2年无亏损; 7、业绩要求:近2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本次招标金额的工程); 8、投标产品必须获得原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中标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10、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原件)制度,要求中标人在压证及派驻施工现场时必须和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相符(否则视为转包或挂牌和借牌,产生的严重后果由中标单位全权负法律责任,在此希望各申请人认真阅知); 11、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支付比选保证金及比选项目名称并将银行转帐凭证于随机抽取时间之前送到或传真给比选人(0825-8555008)。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10月1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3年10月16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财政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禅支行 账 号:32070104000105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41.02 2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3年10月16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遂宁市安居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 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人: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正上街 邮 编:629008 联系人:唐成万 电 话:0825-8555008 传 真:0825-8555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