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蓬溪县红江镇出川断面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比选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蓬溪县发展改革局以蓬发改发[2013]34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蓬发改[2013]31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蓬溪县红江镇出川断面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 蓬溪县红江镇 实施时间 2013年9月-2013年12月,在12月20日前完成工程并验收投入运行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污水站占地约2.5亩,处理能力:500m3/d 建设资金 设备设施资金与污水站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蓬溪县红江镇出川断面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甲级资质(不包含临时资质)。 3、其他要求: ① 比选申请人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② 本项目需配备建造师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各一名。所有人员不得兼职交叉配备,安全员需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 ③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造师,专业市政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 ④ 申请人不得修改比选申请函内容 ⑤ 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复核:(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⑥ 在抽取时须提供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⑦ 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 ⑧ 自网上报名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其费用,以便了解交通运输、材料来源、装卸空间等 ⑨ 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蓬溪县红江镇出川断面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工程比选保证金 ⑽ 随机抽取时申请人代表必须到现场验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压证情况,如证件在其它工程中被锁定则该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抽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3年8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3年9月6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蓬溪县支行 账 号: 5100167720805150362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88.43 9.4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3年9月6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9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 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人: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0825-5499352 传 真:0825-5499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