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洪安化工市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社会各界人士: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洪安化工市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了妥善处理好洪安化工市场及洪安镇近期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实现洪安镇(化工市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改善桤木河水环境质量,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洪安化工市场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处理规模3000t/d,共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500t/d。本次环评内容只针对一期工程。 2、洪安化工市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共投资1996万元,选址在龙泉驿区洪安镇化工新村7组,规划处理规模1500t/d,占地4000m2(约6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和表2、表3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处理后出水排入桤木河。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和房地产业(K70)类项目,项目实施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施工期噪声、扬尘。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处理尾水、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恶臭废气、预处理和生化处理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基于以上情况,报告书在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新建工程设施,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和掌握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本项目所导致的环境影响及未来该区域环境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业主提供环保管理文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2、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公告日期为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30日,共十个工作日,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23号 电 话:028-84870316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波 电 话:13689056767 (来源: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2013-10-29) “......2、洪安化工市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共投资1996万元,选址在龙泉驿区洪安镇化工新村7组,规划处理规模1500t/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1-4 6:25:2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