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4-05-04 截止日期: 2014-05-12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发改环资[2012]4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国家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2012]4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20928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机场。 2.3 项目规模:对T1现有31条登机桥加装400HZ桥载电源和空调设备;将双流机场区域内92583套照明灯具改造成LED灯,配套建设节能灯具控制系统;将机场现有152辆生产保障车辆改造成纯电动车辆,建设电动充电站2座;建设日处理3000立方米的再生水处理厂,配套铺设7255米配水管道和6000米给水管道。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按1个标段进行,D标段招标范围为对两座电动车充电站和车辆配套进行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并配合施工招标等工作)。 2.5 项目总投资:22876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国家补助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011年至今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55号友谊广场B座21层)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证明、证书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机场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8-85205127 传 真:028-8520519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5号麦柯大楼第六层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28-85175266 传 真:028-8517526-805 “......2.3 项目规模:......建设日处理3000立方米的再生水处理厂,配套铺设7255米配水管道和6000米给水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