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4-09-11 截止日期: 2014-09-19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炉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 2014 】 35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炉霍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 2014 ] 35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 F20140723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炉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2 工程地点: 炉霍县新都镇益娘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日处理 0.15 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按远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日处理 0.3 万吨铺设场外截污干管 8.9 公里( DN300-DN500HDPE 管)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5 计划工期: 40 个日历天,(勘察 10 天、初步设计 10 天、施工图 20 天)。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2010 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9 月 15 日至 2014 年 09 月 19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炉霍县项目促进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炉霍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 炉霍县新都镇 联 系 人:全先生 电 话: 0836-7322766 传 真: 0836-7322766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29 号沙河壹号二期 7 栋 22 楼 3-6 号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28-86764837 传 真: 028-86764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