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4-09-09 截止日期: 2014-09-16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劳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乐发改审批【2014】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地方财政配套+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14】3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4071701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博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乐至县劳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劳动镇旧居村9社、陶家村5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3亩,污水管道总长3㎞,管径d400,设计处理能力近期400m3/d,远期增加至800m3/d,采取复合式生物滤池工艺+高通量潜流人工湿地的三级处理工艺。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建设模式:项目工程建设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项目工程按进场施工时预付10%、完成项目总投资50%时支付25%(扣回预付款5%)、完成项目总投资80%时支付35%(扣回预付款5%)、竣工交付时支付10%、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审计3个月时支付2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到期后支付。 2.6 招标范围: 乐至县劳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含初设方案)、施工总承包招标: 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含初设方案)、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中标人需完成:工程设计(含初设方案)、施工、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建设组织和管理;负责组织工程设计(含初设方案)、施工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设备材料保修、安全管理等工作;项目移交: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标人拟定的建设期限,完成项目的建设,经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移交给项目招标人; 2.8 标段划分: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 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施工近3年各具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污水处理厂)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9月16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55号 邮 编:6415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8-2332512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719号 2-2-1906 邮 编: 610041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8180820070 传 真:028-85377289 “......设计处理能力近期4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9-12 1:43:5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