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EPC模式已由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仪发改审批【2019】3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陇县城乡供排水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仪陇县城乡供排水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仪发改审批【2019】3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 2.2 招标范围:进行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勘察、现状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施工(含设计包含所有内容和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工程竣工前现场服务(实施阶段派驻现场设计代表)等。 2.3 建设规模: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规模5000m3。 2.4 计划工期:本EPC项目建设计划总工期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和施工准备2个月,施工6个月)。 2.5 标段划分:EPC总承包一个标段(含勘察、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接受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勘察设计、施工各1家))设计业绩:2017年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0.5万m3的污水处理或再生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业绩:2017年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日处理规模不低于0.5万m3的污水处理厂或水厂、再生水处理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工程接受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勘察设计、施工各1家)) 。 ⑵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同专业资质合并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7月16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涪江路19号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仪陇县城乡供排水中心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589267536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人:刘先生、向女士 电 话:0817-6989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