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一期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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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YHA2010-023)

1. 招标条件:乐陵市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一期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 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乐发改投资『2009』30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陵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乐陵市自来水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乐陵市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一期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乐陵市现有水厂一座,第一自来水厂设计总供水能力2万m3/d,由于地下水源水质差和水资源严重不足,加之供水管网不配套,现实际供水能力在1万m3/d左右,不能满足城市供水要求。本次为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m3/d,主输配水管网铺设长度27.5km。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和第一自来水厂同时供水,使乐陵市自来水公司总供水能力达到3.5万m3/d,主要确保城区居民饮水要求和部分满足城区工业用水;
2.1.2 建设地点:山东省乐陵市的教育路路东(城区南1.5公里处),康家小学北侧(南外环南侧)。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内容:
总平面设计;
水处理工艺工程及工艺系统设计,水源自厂区外墙1米处始,出水至厂区外墙1米处止,电源系统自厂变电室10KV开关柜一侧始;
厂区内管网工程设计;
厂区内办公楼建筑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厂区内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的设计;
2.2.2 工程施工:
成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工艺设备安装施工工程及工艺相关构筑物、建筑物工程施工工程;
厂区内管网工程施工
厂区内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房建工程、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
厂区内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2.3 项目规模:
2.3.1 设计处理规模: 2.5万吨/天 ;
2.3.2 计划工期: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个月,土建工程7个月,设备安装及试运行2个月,附属工程施工1个月,建设期1年;
2.3.3 其他说明:
水源:水源地为杨安镇水库,设计总库容188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660万立方米,死库容22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3054万m3/h。水源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规定水质标准。本项目不需另建取水泵站,只需铺设输水管网将水引进水厂即可,但水厂外饮水管网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电源条件:本项目位置南边设有变电所,项目生产所需电力由变电所以10KV电缆入厂变电室,本项目同时需选用一套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总承包商及接受分包第三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其他成员应符合下述资质要求。
3.1 总承包商或联合体牵头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1.2 资质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或
②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主导工艺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
③具有水处理工艺设备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3.2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或 联合体其他成员 资质要求:
3.2.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2.2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土建工程: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安装工程:具有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设备材料采购: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书应为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 其他资质要求
3.3.1 设计项目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同类复杂程度项目设计经验,且项目人员配备齐全
3.3.2 施工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且项目人员配备齐全;
3.4 项目人员业绩 :近三年同等规模及复杂程度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荣誉证书,不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
3.5 企业荣誉及业绩 :近三年同等规模及复杂程度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表、其他荣誉证书;
3.6 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3.7 满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5日至2010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层101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如需邮购,请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乐陵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枣城南大街1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陵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乐陵市    地 址: 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层1017室
邮 编: 253600       邮 编: 250011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赵岩、王妍
电 话: 0534-2117708    电 话: 0531-81956996
传 真: 0534-2117707    传 真: 0531-8266701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青年东路分理处
账 号: ∕         账 号: 3700161627905014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