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华师路污水管道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平壁管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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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9-广东省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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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广东省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华师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中山市港口镇
3、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5、资金来源:已落实100%

二、工程概述:本工程位于中山市港口镇华师路,由南往北的胜隆东路至木河迳东路段的污水管道工程,工程总长约2000米。由于本工程污水管道埋深较大、管道穿越道路、河涌等地方,主要采用顶管方法施工,减少对交通、路面等影响和破坏,预留支管采用拖管施工或开挖施工,顶管施工的污水主管采用D800、D1000钢筋混凝土顶管,开挖施工的管道采用D300、D400HDPE双壁波纹管,拖管施工的管道采用D300、D500HDPE平壁管。

三、报名条件: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凭建设单位发出的邀请函。
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报原项目审核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要求
(一)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生效起到保修期结束(包括工程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审核、保修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监理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各种监理规定和要求。
2、达到设计图纸的全部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须派驻至少3名监理人员。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监理人员在履行义务期间,必须认真、积极、主动、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公平、公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监理人员必须按不同专业派工程师驻场。
7、驻地监理人员不得兼顾其它工地,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罚,具体细节由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作为合同附加条款。

五、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协助工程建设申报等的前期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期)等监理。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基本资料
1、监理服务承诺(统一使用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一):投标单位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均应做出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等复印件(需盖公章)。
4、驻现场监理组织架构以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岗位证等复印件。现场须派驻至少3名监理人员。

投标基本资料按以上顺序和内容加封面和目录后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第二部分 经济标(统一使用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二)

监理投标报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否则为无效标。

投标基本资料和经济标函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注明标函内容和投标单位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在文件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
1、技术标评审:
(1)评标小组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条之‘投标基本资料包括的内容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基本资料进行评审,投标基本资料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理组织架构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的,投标基本资料评定为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
(2)评标小组的各个评委独自评定,并有明确的评定结论;
(3)将评标组所有评委的评定结论进行统计,半数以上评委的评定结论为合格的投标基本资料确定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2、经济标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1)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投标报价费率必须小于报价费率控制上限,否则为无效报价;
(2)本工程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取有效报价费率中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低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最低报价有两家相同的情况,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摇珠方式确定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三家报价均相同的情况,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中标价为确定的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3)投标价格的计价方式与评分办法:投标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政府指导价结合市场价的实际计算,工程计费额暂按1500万元考虑,1.85%作为投标报价费率控制上限。
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后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无效,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放弃中标或同样不能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八、投标须知
1、中标单位须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2、投标单位收到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后应进行核对,若有文件不全、不清楚或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建设单位,并准时参加答疑会。投标答疑会上所作的解答和有关补充修正,均以书面答疑或纪要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份。投标单位必须在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现场条件等的基础上编写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签名及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费率大于、等于上限价或低于企业成本。
(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投标文件内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不需此项)。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凭法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未凭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或携带证件不齐者。
(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9)开标时未携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IC卡)原件的,或携带的原件与投标书内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IC卡)复印件及报名时三者不一致的。
4、招标失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招标失败,招标方将重新招标:
(1)招标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投标单位的有效标不足三个;
(3)技术标的合格人或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5、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文件中承诺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和提供相关设备、设施,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必须经业主批准。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应立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6、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九、评标程序: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工程计费额暂按1500万元考虑,1.85%作为投标报价费率控制上限。
评标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一般符合性审查。
1. 投标文件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规定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 投标单位是否提交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或IC卡原件,且原件是否与报名时一致;
4. 投标文件的份数、式样和盖章、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一般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经济标评审:
本工程计费额暂按1500万元考虑,1.85%作为投标报价费率控制上限。
⑴、投标报价费率必须小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⑵、将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费率由低向高排列,对全部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基本资料进行评审。
(3)第三阶段:技术标评审
经济标为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全部进入“技术标评审”。 各评委根据以下评审项目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
1、监理服务承诺(统一使用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一)
投标单位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均应做出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等复印件(需盖公章)。
4、驻现场监理组织架构以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岗位证等复印件。现场须派驻至少3名监理人员。
经半数以上评委评审为“合格”的技术标函为“合格”。
(4)第四阶段:根据定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法
1、中标推荐人的排序:通过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及第三阶段技术标评审的单位,按经济标有效报价费率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最低者为第一,次低者为第二,以此类推。排序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形,招标人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摇珠规则:首先摇取顺序号,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号依次摇取排名号,排名号由个位及十位两个数字组成,其中所摇第一个号数为个位,第二个号数为十位,排名先后则按所摇珠排名号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即所摇排名号数大者排名在先)。
3、重新招标的情况:经审查,合格的技术标或经济标不足3家时评标中止,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重新组织招标。
4、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为中标价。如均不接受,则需重新招标。
(5)第五阶段:招标单位代表宣布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十、有关招标事项时间安排如下:
1、发标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下午15时30分至16时30分,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召开发标会议,届时各投标单位须领取发标资料,发标会后各投标单位自备交通工具到现场踏勘。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1年01月05日下午5:00之前。以书面、传真、电邮的形式将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传真:0760-88665236,联系人:梁先生
3、领取答疑文件:须于2011年01月06日下午5:00之前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
4、开标评标会议:2011年02月08日上午9:00,各投标单位携带密封的标函到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参加开标会,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