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11-14 截止日期: 2015-11-20 招标编号: 3213211504130201江苏省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经宿豫发改【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1.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62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范围为设备部分约1950万元 1.3 工期:90日历天 1.4 质量标准: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约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约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具有资质类别和等级之一: 4.1.1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旧资质标准); 4.1.2 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员证; 4.3 企业业绩:2012年以来 (以工程完工时间为准)承担过日处理规模不低于1.5万吨/天的水厂(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4.4 项目负责人 业绩:2012年以来 (以工程完工时间为准)承担过日处理规模不低于1.5万吨/天的水厂(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5.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本单位2015年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宿迁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5.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5.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 (3)费用:网上银行支付,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 CA锁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地 址:宿豫区水务局 联系人:祁德军 电 话:0527-8446556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吴战 电 话:0527-80181555 传 真:0527-80181789 邮 箱:sytyzb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