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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5482贴 | 96316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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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15/5/27 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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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江苏→ 浏览帖子:0530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6901&bd=18

0530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530 江 苏 盐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传统活性污泥法 2007年 11月 2 0.3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320904 76102611-7 盐城海源水务有限公司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盐城市 320904 76102611-7 盐城海源水务有限公司

20125-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提标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1338&classid=858

20126-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1339&classid=858

20127-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提标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1340&classid=85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4.2 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30号。
4.3 项目规模:本次提标工程设计规模为2万m3/d,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厂现状占地面积1.33hm,本次提标改造新增用地1.76hm。污水厂东侧预留远期用地约3.56hm,投资额约3500万元。
4.4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5月,施工监理工期与相应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相一致。
4.5 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4.6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4.7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4.8 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5.1 监理范围: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仅计取安装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5.2 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6.2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3 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3名,其中土建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所注专业为准)的至少1名;市政专业和给排水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所注专业为准)至少各1名;
② 现场监理员:至少2名。
③ 造价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可兼职。
以上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人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增加投入相关专业人员。
6.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的书面证明。
6.5 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含项目总监等不少于8人】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组中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1月-2015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5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6.6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相关工作。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及项目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6.7 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办理进盐单项项目核验手续,即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非驻盐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
6.8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个经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是指日供水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同时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均须在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原件之一中有所体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幍 ?注明半??案时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9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0 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7.1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7.2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25室。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⑵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招标文件获取
10.1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9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和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的、中标候选人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10.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50元,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十一、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69083526。

招标人: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华
电 话:139146413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龙
电 话:18551556055

“......污水厂现状占地面积1.33hm,本次提标改造新增用地1.76hm。污水厂东侧预留远期用地约3.56hm,......”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5-27 5:51:3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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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7/20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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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的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9041705040201 
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 
标段编号:3209041705040201-ba-001 
标段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项目类型:设计 
发包类型: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栾永翔   
中 标 价:255.00万元 
中标工期:100天
中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 
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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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包含光伏、印染等工业废水的处理污水,总投资约2.7亿元。
4、质量标准及要求: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书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同时确保通过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审批认可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环评报告书中必须包含固体废物的处理内容)。
5、服务期:中标后6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报告并取得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四、招标内容: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固体废物、地下水、土壤、环境等调查监测、预测分析及修复建议等),最终出具的成果报告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通过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审批认可,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包含: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3kmT9m 密码:hoc5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七、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⑴ 银行汇票,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帐号:32050173900109687988,联系号码:0515-68086954)。
⑵ 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
⑶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招标人账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⑵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⑶ 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发布。
  
十三、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四、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城生           
电 话:0515-680865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联系人:杨梦云
电 话:0515-69089003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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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PPP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PPP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PPP项目;
3、项目内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主要处理污水含光伏、印染等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根据财建〔2017〕455号文要求,本项目通过PPP模式运作。通过经营特许方式,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建设运营商在特许期限内,通过政府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在污水厂的建设上,财政无投入。特许经营期满后,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原因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规模为8万吨/天,一期工程2万吨/天已于2007年投入运营。近几年,一批重点企业落户开发区,为满足企业排污需要,需立即实施二期6万吨/天扩能工程。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升格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盐城海源水务有限公司于2004年签订《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盐城海源水务有限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合同》(合同编号JYWSBOT04-1),特许经营期25年,约定不再将原项目及其扩建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目前,原项目刚刚运行10年,仍处于特许经营期期间,原合同约定保持有效。
2、根据《招投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明确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可以不招标的情形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因本项目已与区管委会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符合可以不招标的情形。同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本项目现实情况,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策规定,原供应商盐城海源水务有限公司也符合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要求。
3、由于本次扩能工程仍属于原合同约定的扩建范围,考虑到原合同、土地、管网等因素只能在原项目基础上开展,故只能向原供应商盐城海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盐城海源水务有限公司(现企业名称变更为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30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PPP项目为盐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天工程的扩建项目。原项目是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以BOT模式运作的合作项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予其一期2万吨/天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并承诺不再将二期6万吨/天扩建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目前,原项目刚刚运行10年,仍处于特许经营期期间,原合同约定保持有效。新的扩建项目因为合同、土地、管网等因素只能在原项目基础上开展,故只能向原供应商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专家组结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政策要求及本项目的现实情况,认为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可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专家名单
1、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高级工程师薛为跃;
2、盐城市自来水公司高级工程师刘宝玲;
3、盐城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韩桂万;
4、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徐华奖;
5、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工程师李明。

七、公示期限: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现将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其他供应商如对此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服务机构反映。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申请将不再受理。公示期间无异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联系人:熊浩 
电 话:18305107919

采购服务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斌 
电 话:15851073080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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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华山路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3月27日。
5、工程规模:处理能力6万吨/日,总用地约61827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6612万元。   
6、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本公告为第1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041802020201-BD-001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施工总承包 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建筑、桩基、道路、管网、土方等 24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处理能力达3.5万吨/日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额达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该业绩有效期为2015年3月22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5年3月22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其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4.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至2018年03月05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3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实行网上退还。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6幢907室
联系人:郑城生
电 话:0515-680865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杨梦云
电 话:0515-6908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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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登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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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受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等相关规定,将本项目情况向各单位和公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705106261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4幢701室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5365762683
  邮 箱:xuchunkyd@foxmail.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华山路西侧
4、主要建设内容: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拟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华山路西侧投资27755.07万元,建设面积6.18公顷。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60000m3/d。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评单位主要根据本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来源:江苏环保公众网,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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