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河口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老河口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拟建于老河口市陈埠科技产业园西南角梨花大道西侧,厂区占地面积100000m2,本工程规模为近期建设10.0万吨/日,远期建设14.0万吨/日,一期工程总投资额21689.77万元,主要接纳老河口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对减轻汉江污染治理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具有积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开“老河口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项目情况简述 ⑴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工程规模为近期建设10.0万吨/日,占地面积100000m2。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强化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出水经接触消毒池消毒后通过大明渠排至汉江,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消毒采用接触消毒池方式;污泥脱水采用浓缩带式压滤机及其他配套设施。 ⑵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 ① 废气:主要为臭气,在粗格栅、细格栅、厌氧和缺氧池及污泥工段产生。污水处理厂的恶臭逸出量大小,受污水量、BOD负荷、污水中DO、污泥量及堆存量、污染气象特征等多种因素影响; ② 废水:主要是各处理单元的生产废水和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大明渠,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③ 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厂区的生活垃圾; ④ 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脱水机、空压机等,噪声值约80~90dB(A)。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⑴ 废气:加强各处理系统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减少恶臭气体散发量。各恶臭污染源及污泥处理单元应尽量远离厂界围墙,使恶臭强度衰减,以确保厂界恶臭浓度满足环境标准的规定。 ⑵ 废水:为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进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没有规定限值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凡有国家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 ⑶ 固体废物:剩余污泥、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等外运统一处置。与城市垃圾一并进行卫生填埋。 ⑷ 噪声:在配置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后,主要高噪声设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步伐,有利改善投资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⑵ 主要事项:对该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现状是否满意?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6、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服务。 建设单位: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梨花大道西侧陈埠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李军 电 话:0710-8225828 邮 箱:56779177@qq.com 环评单位: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银桂路15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7-87635258 邮 箱:757742084@qq.com (来源:老河口市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