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太仓市沙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经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⑵ 工程规模:太仓市沙溪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1万m3/d,本工程对现状1万m3/d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新增2万m3/d处理能力,深度处理工艺土建按4万m3/d建设。本工程实施后,沙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3万m3/d(远期规划总规模4万m3/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总投资:约15128万元。 ⑶ 计划设计周期(含图审):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 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备注 001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 305.83 市政行业给排水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5、申请人其他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见上表; (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交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并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获取招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办法:见本公告附件。 8、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14日下午13:30~14:00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进行现场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必须于14:00时之前递交预审文件(相关原件资料由投标人自行随身携带),14:00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预审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9、招标内容说明及资格预审要求: 9.1 本项目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 9.2工程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9.3 主要设计要求: (1)根据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要求,选用先进有效的污水处理工艺,并结合污水厂的设计特点,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使管理方便,运行稳定。 (2)平面布置合理,契合污水厂现状。 (3)项目实施方案要能够保障建设期间的正常运行。 9.4 资格预审递交材料如下: ⑴ 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⑵ 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版本)(通用文本格式中涉及工程施工单位填写的相关内容,投标人不必填写); ⑶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 ⑷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⑸ 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最近6个月)证明。 ⑹ 投标单位近5年(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后)承担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次建设完成2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 ⑺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除外),未提供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装在档案袋中,无需密封(请在档案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不需投箱,直接递交。原件随身携带,无需递交,待评委审核时由投标人逐一递审。 10、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12、其他事项 ⑴ 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间从2017年7月14日下午14:00开始,预审顺序按投标单位报名顺序,资格预审结束即退还相关原件资料。 ⑵ 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⑶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 ⑷ 本项目由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完成,因该项目属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太仓市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所以该项目由太仓市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负责建设、结算及运行。 招标人: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西安路以南东仓新路以东 邮 编:215400 联系人:董春明 电 话:0512-53544955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组组长:金丽丽 电话:0512-57362878 邮编:21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