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新区浒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州新区浒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以苏虎行审投项【20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城际路101号 规模:扩建4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对原有4万吨/日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总投资约3769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9070001001 苏州新区浒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 苏州新区浒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 94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9月10日8:00至2020年9月15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1日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招标人: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运河路2号 联系人:陈自清 电 话:0512-67372353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联系人:毛以川、郑薇 电 话:0512-68079778 电 邮:1914655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