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市前洲镇综合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三期移地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公示 索引号 BA23-E0404-2008-035 生成日期 2008-11-11 发布日期 2008-11-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内容概要:无锡市前洲镇综合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三期移地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公示 2008年11月11日,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无锡市环保局在无锡市前洲镇综合污水处理厂主持召开了4万吨/日三期移地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与会的单位有:无锡市环保局、无锡市环境监察支队、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惠山区环保局、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惠山区环境监测站、前洲镇政府、前洲环保分局、中国五矿无锡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等,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介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项目监测情况的介绍、以及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监察报告,并现场检查了全厂的实际运行状况、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及管理情况。验收组依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规定和要求,及现场检查情况,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锡市前洲镇综合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三期移地技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三期实际建设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并于2007年10月停运了一、二期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的设施,仅保留提升泵站,最终前洲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新增1000米排水管道,建设镇区生活污水截污管网29千米。 建设单位:中国五矿无锡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山区前洲镇工业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6117万元 监测期实际进水量:约3.2万吨/日,平均负荷达到75%以上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无锡市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锡发改资[2005]101号),同年江苏省环保厅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管[2005]51号),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前洲镇政府将污水厂资产出售给中国五矿无锡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08年8月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整改复测。 环评编制单位: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无锡市环境保护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能够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 1、三期工程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兼氧-好氧-物化沉淀的工艺。主体工程包括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接纳废水主要为前洲镇区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各企业废水单独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污水厂生化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锡澄运河,原一、二期万寿河排放口已封闭。 2、监测期间实际污水量3.2万吨/日,目前已接入的生活污水量约为3000吨/日。 3、为减少废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厂区四周设置了绿化带,绿化率达37%。厂区设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提升泵站设置50米噪声防护距离,其间无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同时,通过控制好氧池风量、厌氧池停留时间等,降低恶臭气体产生量,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 4、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委托无锡蓝海污泥有限公司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已经采取了相应的防雨防渗措施。 5、本项目已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 6、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立了水质监测机构。 7、已完成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安装了在线监测仪、流量计、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8、对接管企业加装自动监控系统,并对企业污水接管加强了管理,保证进水稳定。 9、因按4万吨/日接纳水量设计,暂未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惠山区已统一规划中水回用并逐步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8年4月22、23日,7月31日,8月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经复测,总排口尾水各项指标: PH、COD、SS、BOD5、氨氮、苯胺类、六价铬、硫化物、色度、总磷日均排放浓度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670-2004)表1标准要求; LAS、石油类、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 COD、氨氮、总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T1072-2007)。 同时,接管废水日均浓度基本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670-2004)表2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要求,但PH、COD波动较大。 2、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但硫化氢超标,主要受西侧与宏达电机厂交界的污水沟水体散发出的恶臭气体及污水池影响。 3、噪声:根据监测及复测结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4、总量核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水量、COD、SS、氨氮、总磷)均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同意无锡市前洲镇综合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三期移地技改扩建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准予正式投运。 五、要求及建议 1、本次验收为该项目的整体“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尾水排放总量不得超过4万吨/日。同时,根据《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T1072-2007)要求,应按期完成“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尾水更加稳定达到新标准。 2、严格控制接管污水量、进水浓度,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及排放水监测,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镇政府应加快完成生活污水的接管工作。加强对恶臭气体的控制,确保不发生扰民,如有发生应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处理。 3、加强污泥处置管理工作,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来源:中国无锡-无锡市环境保护局,2008-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