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府办发[2008]55号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铜鼓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铜鼓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县污水处理设施按期按质完工并投入运营,根据全省第二批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城镇生活污水为主线,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为落脚点,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县提前开工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生态铜鼓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根据城市未来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污水处理设施按照近、中远期规划分步、分阶段进行建设,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2、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根据我县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三都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合理确定我县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既要适度超前,又不浪费;在遵循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设计,确保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能力相配套,确保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3、依法运作,超常推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建设基本程序,统筹安排,合理计划,认真实施。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时间要求,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创新办法,确保工程建设既合法又合规。 三、主要目标和运作方式 1、主要目标。总体建设目标是:2008年12月1日开工建设, 2009年12月31日正式投入运营。 2、运作方式。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由省统一规划、统一融资、统一设备选型、统一工艺流程,厂网同步,协调推进,具体由县政府组织实施。 四、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选址:在充分考虑把三都工业园区污水纳入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议选址位于三都镇黄田村刘家段组(原长红总厂斜对面)。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铜鼓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建设规模确定为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同时按远期3万吨处理规模预留建设用地。 3、项目法人:明确该项目的法人单位为铜鼓县供水公司。该公司承担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职责,项目资金管理与财政往来结算约束挂钩。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1、2008年8月15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选址 2、2008年8月25日 完成工程地质勘察现场作业 3、2008年9月1日 完成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审查 4、2008年9月15日 完成环评报告与审批 5、2008年9月18日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 6、2008年9月20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初设代可研)、管网初步设计 7、2008年9月30日 完成土地预审 8、2008年10月20日 完成厂、网初设的审批 9、2008年10月30日 完成土地审批(占基本农田的除外)和厂、网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 10、2008年11月15日 完成融资有关工作 11、2008年11月25日 完成厂、网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12、2008年11月30日 具备开工条件,完成施工许可 13、2008年12月1日 厂、网同步开工建设 14、2009年1月15日 完成设备招标 15、2009年7月31日 完成土建工程(含水电) 16、2009年9月1日 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17、2009年11月1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辅助设施,城市截污干管建设 18、2009年12月1日 完成菌种培养、运行调试 19、2009年12月31日 正式投入运营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铜鼓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杨玉平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宋交根、副县长左全发担任,县发改委、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审计局、城管局、法制办、永宁镇、三都镇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罗光辉同志兼任。 2、明确工作职责。县发改委负责项目报批及争取国债资金;建设局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方案、招投标、工程进度、质量安排等工作;财政局负责争取国家、省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办理借款手续,指导和监督实施主体建立基建专户,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借款使用情况;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环评、报批等前期工作,以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国土局负责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和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审计局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和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运行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物价局负责出台污水处理费的开征及报批;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有关招标事宜;永宁镇、三都镇负责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 3、成立项目工程部。为便于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成效,成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由县建设局负责,工程项目部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必要时对外聘请有一定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经验的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工程部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事宜。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要建立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二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自身工作失误而影响我县污水处理设施顺利实施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参照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单体建筑建设必须达到设区(市)优良工程以上的文件要求,一方面,在工程招标及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另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合理使用。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队伍,要实行公开公平招标竞争,择优确定。要加强工程监管力度,派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业务技术人员进行监督施工。 6、抢抓时间,倒排工期。项目工程部要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倒排工作时间,做到厂网同步、协调推进,确保省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7、落实项目建设工作经费。为确保项目建设日常工作的开展,县财政要专门安排落实好一定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单列预算支出,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建设规模确定为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同时按远期3万吨处理规模预留建设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