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简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所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向公众发布,再次就拟建项目征询公众意见或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随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以改良A2/O为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能力达到5万m3,详见表1。 建设单位:随州联合玉龙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 二期投资额:5545万元人民币。 劳动定员:预计新增员工28人,年工作365天。 工程主要组成如下: 主体工程: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改良A2/O生物池2座、二沉池2座、配水排泥井与污泥泵房1座、接触消毒池1座、污泥浓缩池2座、尾巴式计量槽1座。 配套工程:污水收集管网(设计长度为45756m)、泵房、鼓风机房、配电间。 公用辅助工程:利用一期已建建筑。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监测资料表明,评价区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监测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2、本次通过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府河上游、漂水上游和府河下游各设置断面的实际监测情况来看,府河水域CODcr、NH3-N均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他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漂水水域CODcr、NH3-N均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其他监测因子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 3、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昼、夜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场地产生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对于项目施工场地产生的清洗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者用于场地的洒水抑尘。严禁将施工废水直接排放进入府河。 (2)运营期 ① 城市污水经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府河的污染物将大大减少, COD将由5475t/a减少至1095t/a,削减率为80%,年排放量减少4380t;BOD5将由2190t/a减少至365t/a,削减率为83.3%,年排放量减少1825t;SS将由3650t/a减少至365t/a,削减率为90%,年排放量减少3285t;NH3-N将由456.25t/a减少至146t/a,削减率为68%,年排放量减少310.25t;TP将由54.75t/a减少至18.25t/a,削减率为66.67%,年排放量减少36.5t;TN将由638.75t/a减少至365t/a,削减率为42.9%,年排放量减少273.75t;由此可见,本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必定会对排入府河水质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② 经预测,在正常工况下,枯水期在排放口下游40000m外,府河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Ⅲ类水体标准的要求;平水期在排放口下游4800m外,府河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Ⅲ类水体标准的要求。因此,环评建议,项目运营方应该与城市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在枯水期将一部分中水回用于城市道路浇洒、城市道路绿化带和城市公园景观绿化带的灌溉,另外还可以作为城市水景景观的补充水。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后,枯水期排入府河中废水的量将得到大幅度降低,从而减轻府河中各水质因子的负荷,确保水质在短距离内达到地表水环境Ⅲ类水体的要求。 ③ 非正常工况下,污水的排放对府河水质有较大的影响,因此项目应当严格管理,绝对要杜绝污水事故排放的发生。 2、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本项目所确定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大多距施工现场大于100m,因而受到施工扬尘的影响较小。这些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将不复存在。 (2)营运期: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H2S、NH3等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状态。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项目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不产生影响。 (3)大气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型SCREE3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污染源各污染物预测浓度贡献值在场界内、外均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 ①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7.4条规定,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工段)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建议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00m。 ② 建议与要求:在拟建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区域内,禁止建设人口密集居住区、学校、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同时,禁止建设食品加工企业等产品直接摄入人体、与人体健康直接相关的企业。 3、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 结合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及现状调查,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区。污水处理厂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影响较小。 ② 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文明生产,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的施工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使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范要求,夜间(22:00 以后)尽量避免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利用室内围墙隔声和距离衰减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厂界昼间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⑴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在落实好各项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⑵ 营运期: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污水处理工艺产生的栅渣、沉砂、脱水污泥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在落实好各项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 ⑴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① 项目污水处理厂评价区范围内,尚未发现涉及有珍稀或濒危野生植物资源自然分布,未涉及原生性或林木古老的群落分布。 ② 项目污水处理厂评价区范围内,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用地及周边,尚未发现有重要野生动物或鸟类的集中栖息或营巢繁殖的敏感生境,未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生态环境问题。 ③ 项目排放口下游20km范围内没有饮用水取水口。本区域淡水鱼类主要有鲤鱼科和鳍鳅科,绝大部分属溪河性鱼类,可养殖和驯化的草鱼、青鱼、鲢鱼、鲫鱼等,均为经济鱼类或乡土鱼种,一般为中小型鱼类,未发现稀有、濒危物种分布。 ⑵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实施后,各主要排污沟、排污管被截流,排入负荷的污染物大量减少,地表水水质将逐步得到改善。地表水水质的改善有利于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的生长,有利于维持地表水生态环境的平衡。 6、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1)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 (2) 选址合理性 ① 项目的选址位于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属于工业区。 ② 此外,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在拟选场址运行,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3)清洁生产水平:从清洁能源、工艺及设备、过程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总体上处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4)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 ①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的污水工艺成熟、可靠,在加强管理、维护好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污水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出水水质可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 ②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NH3、H2S恶臭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③ 在进一步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下,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总量控制 ① 本项目投产后CODCr的产生量为5475t/a,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量为1095t/a;NH3-N的产生量为456.25,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量为146t/a。大幅度削减了区域CODCr和NH3-N排放总量,且本项目工程建设为减排工程,故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② 因此,建议二期工程总量申请指标为: CODCr 1095t/a; NH3-N 146t/a。 (6) 环境风险可接受性: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其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污水的溢流、事故排放等。要求落实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污水超标排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将风险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在落实好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随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本身属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的选址已获规划部门批复,项目的建设得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大幅度削减随州市城区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可实现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可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且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等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随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建设方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随州联合玉龙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 联系人:马灵 电 话:027-331116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7-3325059 传 真:027-3312400 E-mail:koke1002@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拟建工程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所在区域污染最突出的是?(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项目对生活环境的影响; (4)项目将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5)项目对公众有何直接影响; (6)项目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7)其他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期限:公众如有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