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磐石市明城镇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磐石市明城镇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磐石市明城镇北部,黑大公路与玻璃河之间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建设近期处理规模为1万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另一部分为铺设一期排污管网,总长10.96km。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786.85万元,其中:建设资金为4735.66万元,流动资金为51.19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现状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其规划厂址所在地为一般农田,其东侧为玻璃河;南侧紧邻农田;西侧为黑大公路,北侧紧邻农田,四周300m范围内无居民。 2、环境质量现状 ⑴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各监测项目的日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对各项污染物均有较大的容量。 ⑵地表水:各监测断面的污染物浓度均不超标。该评价河段能满足相应的水体功能要求,水质状况较好,尚有环境容量。 ⑶地下水:各污染物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评价区内地下水质量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 ⑷噪声:厂界四周布设的4个监测点位中,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45.2-53.5dB(A),夜间环境噪声级范围在42.6-44.1dB(A)之间,昼夜间噪声值均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区标准,说明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⑸特征污染物: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拟建项目周围氨、H2S均为未检出,均满足TJ36-79《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⑹生态:拟建地址场区内无原始森林,场区内哺乳类动物种类和数量均不丰富,大型哺乳类没有发现,鸟类均为常见种,主要为麻雀、喜鹊等,无需要特殊保护的动物。拟建场区周围无需要保护的树种,不属于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 三、正常运行情况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气排放源 ①锅炉烟气 污水处理厂拟建锅炉房1座,安装1台DZL0.35-0.7/95热水锅炉用于厂区采暖, 本项目锅炉采用燃料为省内Ⅱ类烟煤,全年耗煤量为358t/a。 锅炉采用湿式高效脱硫除尘器除尘,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0%、脱硫效率40%。处理后烟尘经25m高烟囱排放。锅炉的烟尘和SO2的排放浓度均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 ②臭气排放:污水厂污泥处理间在对污泥浓缩脱水及外运过程中,会有臭气排放,随着污泥在污泥间贮放时间加长,其臭气排放浓度会增加,故应减少脱水污泥在厂区存放时间,保证脱水污泥每日及时运出厂区;同时在污泥处理工作段设置臭气吸收装置,处理后臭气经高度15m排气筒排出车间;为避免臭气对厂区工人嗅觉影响,污泥处理间建在污水厂厂界处下风向方向,使臭气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厂界与下风向居民区保持300m以上距离。 ⑵废水排放源 污水在运行过程中,废水主要排放源为污水厂职工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后废水,上述污水都进入污水厂处理工序中,故不进行单独水量统计。污水厂一期废水处理量为1.0×104m3/d,故污水厂废水排放量可按1.0×104m3/d统计。 在正常情况下,废水经二级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玻璃河,约6.5km后汇入饮马河。 在非正常情况下:如断电、主要构筑物发生损坏、工艺设备发生故障等情况下,污水厂将不能进行污水处理,污水厂进水闸门关闭,保护污水厂设施,污水将通过管道直接排入玻璃河中,从而对玻璃河水体造成污染。 ⑶噪声污染源:污水厂内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锅炉房内风机、鼓风机房内鼓风机及各类水泵、污泥泵等。对上述噪声源可以通过基础做减振处理、对工作间封闭隔音处理等措施。其中鼓风机进风采用地下廊道式,锅炉风机出口安装消音器,水泵、污泥泵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排放 污水厂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及污水厂格栅工段产生栅渣、沉砂池工段产生沉砂、污泥处理工段产生脱水污泥。其中燃煤锅炉灰渣产生量为107t/a;栅渣产生量为100t/a;沉砂产生量为200t/a;脱水污泥产生量为400t/a。燃煤炉渣可铺路或其它建筑材料;格栅截流物、由沉砂池排出的沉砂运至明城镇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脱水污泥每日定时运出污水厂,由封闭垃圾车运至明城镇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 四、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选址取决于工程地质、交通运输、社区结构、科技水平、能源、水资源、信息通讯、生产原料、劳动力等诸多技术和经济社会方面的因素,其中环境合理性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甚至具有一票否决权。 污水处理厂的厂址确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对厂区周围的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厂的基建投资及运行管理都有很大影响。在考虑规划的总体布局及符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的基础上,污水处理厂的厂址选择需考虑了如下原则: ⑴在城市水系的下游并应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 ⑵在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⑶与城市规划居住、公共设施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⑷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 ⑸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⑹当风向要求与河流下游条件有矛盾时,应先满足河流下游条件,再采取加强厂区卫生管理和加大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来解决因风向造成污染的问题。 ⑺污水厂厂址应与城镇工业区、居住区保持约300m以上距离。 基于上述原则,经过分析比较,新建榆树市污水处理厂的位置选在磐石市明城镇北郊,厂址周围300m范围内无居民。污水厂占地面积2万m2,满足了建设基本条件。 明城镇地势南高北低,污水截流管道沿玻璃河铺设,利用坡度排水,不用采用水泵来增升高程;污水厂东侧为玻璃河,污水厂处理达标的废水可直接就近排入玻璃河,减少了排水管道的铺设费用;经实地勘测,污水厂地质结构符合建厂要求;厂外交通十分方便,利于原料运进及污泥运出;厂区周围无敏感目标点。根据调查,在污水厂评价区域内无重要环境保护目标。 综上所述,污水厂厂址符合建厂原则,周围大气及声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环境容量;其选址符合明城镇整体发展规划、环境规划及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的原则要求。所以,从环境保护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讲,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环评报告表的论述,明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污水处理及废气治理方案可行,在充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减轻了明城镇地表水污染加重趋势,厂区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可行。 本项目的建设,将对改善饮马河支流、干流的水质污染,对明城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对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讲基本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村、政府机关、城镇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当地网站刊登《磐石市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在本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居民村、政府机关等处张贴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磐石市汇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福江 联系电话:15134249888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431-8563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