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0〕228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绿化养护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一、投标邀请函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一、说明 9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9 2.定义 9 3.合格的投标人 10 4.合格的服务 10 5.投标费用 10 二、招标文件 11 6.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7.招标文件的澄清 11 8.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3 11.投标文件格式 14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 13.投标报价说明 15 14.投标货币 16 15.投标有效期 16 16.投标保证金 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 18.投标截止期 19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 五、开标与评标 20 21.开标 20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1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22 六、合同的授予 27 25.合同授予标准 27 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7 27.中标通知书 27 28.履约保证金 28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 30.付款 29 31. 其他 29 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9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30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35 用户需求书 3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2 一、投标报价表格式 43 二、投标函格式 45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7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8 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49 六、商务差异表格式 51 七、其他资料格式 52 八、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54 九、唱标信封 61 十、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6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受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绿化养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绿化养护,采购编号:东采公〔2010〕228号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6月9日14:30,集中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水质净化厂门口,联系人:卢生 ,电话:22626700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9日8:3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大写为人民币陆仟叁佰贰拾玖元整(即¥6,329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付至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向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收款单位账号:44001778808053001976 收款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769-22805666 注明: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7.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10年6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8.市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网址:dggp.dg.gov.cn 邮政编码:523009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05628 传 真:0769-22805608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招标标的为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绿化养护,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定义 2.1招标人: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 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日期:指公历日。 2.5时间: 指北京时间。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3.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合格的服务 4.1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设计权及知识产权等的起诉。 5.投标费用 5.1 市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招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2市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 6.1.1 投标邀请函; 6.1.2 投标人须知; 6.1.3 合同书格式; 6.1.4 用户需求书; 6.1.5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5日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市采购中心提出书面澄清要求,送至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论是市采购中心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市采购中心都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市采购中心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市采购中心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市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市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 价格部分文件 (1)投标报价总表; (2)报价明细表。 10.1.2 商务部分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业绩表; (6)商务差异表。 10.1.3 技术部分文件 (1)服务(实施)方案; (2)技术偏离表; (3)公司工作人员资格一览表; (4)拟配备本项目人员资格一览表; (5)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6)拟配置的装备情况表;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0.1.4 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 (1)投标函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4)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 10.2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0.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 10.3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服务需求等。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2.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12.5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报价说明 1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少报无效。 13.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13.3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3.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14.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市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市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叁佰贰拾玖元整(即¥6,329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市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市采购中心、招标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16.4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6.4.1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收款单位账号:44001778808053001976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769-22805666 16.4.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付至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账户上 。 16.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市采购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6没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16.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8.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修正标价的; 16.8.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8.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9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能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价格部分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7.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采购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 1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报价须知第17.1~17.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市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截止期 18.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9:30(北京时间); 18.2 市采购中心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市采购中心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市采购中心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市采购中心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市采购中心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3 开标程序: 21.3.1 开标会由市采购中心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市采购中心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1.4市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5 市采购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1.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22.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3.1评标委员会。 23.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3.2.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3.2.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23.2.3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3.2.4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的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2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4.1.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4.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不足的; (2)投标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的或低于成本价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所提供的必要资格证明资料无效或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点规定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7) 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4.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2.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2.2.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3.1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24.3.2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24.3.3价格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如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Y/X)×100%×30 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 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 24.3.4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满分30分) (2)商务技术部分(满分7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参考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1 财务状况(满分2分) 根据公司最近两年财务状况进行评价(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连续两年都盈利的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连续两年都亏损的得0分。 2 注册资金(满分5分) 公司注册资金情况: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得5分,500-1000万元(含500万)得3分,200-500万元(含200万)得1分,200万元以下得0分。 3 公司资质情况(满分2分) 获得ISO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每具有1个证可得1分。 4 公司业绩情况(满分8分) 现养护项目中每具有1个单项面积在10(含)万平米-20万平米,可得0.5分,最高得分得3分;现养护项目中每具有1个单项面积在20万平米以上,可得1分,最高得分得5分。 5 企业诚信经营情况(3分) 根据企业在经营中能否做到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和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相关客户的反映情况以及企业获得市级工商或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证书进行对比给分。有客户好评证明及市级工商或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证书的得3分;证明、证书两者只有其一的得1分;证明、证书都没有的得0分; 技术部分(满分50分) 1 服务方案(满分16分) 根据投标人对整个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比(种养及绿化养护实施方案)。优:16分,良:15-8分,中:8-5分,差:5-1分 2 施工技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0 施工技术先进,措施完善得10分;施工技术一般,措施较完善得6-4分;施工技术较差,措施一般得3-1分 3 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满分9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中级养护工3个以上,得2分;中级养护绿化3个以上,得2分;中级养护花卉工2个以上,得1分; 4 项目管理架构(满分5分) 根据项目管理架构完善,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强,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能力情况,能否全面高效地完成本项目等综合评价。优:5分;良: 4分:中:3-2分:差:1-0分 5 技术力量情况(满分5分) 根据公司投入的人员、设备充足,从事该项目的经验非常丰富,服务能力强等进行综合评价。优:5分;良:4分:中: 3分:差:2分 6 材料配备情况(满分5分) 根据所选材料性能可靠、安全性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1分 24.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市采购中心将依法重新招标。 六、合同的授予 25.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得出的评标结果,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之。 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预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 27.2中标结果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7天后,如无实质性问题,东莞市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中标人如在中标结果预公告结束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 27.4《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须按履约保证金指南上的规定日期内向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收款单位: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履约保证金缴交账号:44001778808053001387,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28.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用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交给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28.3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8.4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3中标单位不能把中标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30.付款 按合同总价按月支付,自合同执行后次月开始,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支付上个月费用。 31. 其他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以及与其他的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我中心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市采购中心。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发包人(全称): (下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下称乙方) 本项目于 年 月 日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提供服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东莞市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资金来源: 二、项目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服务期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合同服务期总日历天数: 四、服务标准 项目服务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 五、合同价款 含 费用 金额(大写): (人民币) 金额(小写): (人民币) 合同价的构成方式: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 采购文件 5、 本合同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投标报价书 8、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9、 项目会议纪要 10、 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承担绿化养护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管理费用,直到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2.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付给乙方管理费,乙方有权按每天5%收取甲方滞纳金。 3. 乙方管理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部分乙方管理费,扣款标准按东莞相关规定执行。 4.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且均须赔付对方损失相当于两个月的服务费金额,唯以下情况除外: (1)乙方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导致甲方环境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标准,并经甲方多次警告及罚款均无效果,且已危害甲方公众形象及生活环境,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工作,受资金不到位而导致作业难以展开。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 1、养护厂区现有的公共绿化,养护时间为三周年。 厂区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包括淋水、施肥、清除杂草、病虫害防治、修剪等)。作业对象包括:树木1196多棵、灌木5862多平方米,草坪84000多平方米。 2、负责厂区移动绿化的布置、养护。 养护单位在厂内种植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10个品种以上的温室花圃,时花保有量不少于2000盘(盘径≥15cm),以满足厂内节假日及接待的需要,及办公楼全年绿化摆设,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二、养护标准: 1、达标缓冲期:3个月。 2、要求达到的标准: ① 草坪的覆盖率90%以上,杂草率低于15%,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草坪高度保持一致,边缘整齐,垂直高度控制在6—15cm以内。草皮常年保持绿色,不出现变色或干枯现象。 ② 养护过程中的死树(草皮)要及时清理,要求在三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草皮),并要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③ 每年的春、秋两季重点施肥2—3次。淋水量要大于该品种规格植物的蒸腾量。 ④ 做好养护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保证每天6:30—18:00绿化地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快,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蚁、蝇滋生地。必须做好防治绿地土壤侵蚀、冲刷工作,不能让绿化沙土冲进道路及下水道。 ⑤ 保护好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立即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保护绿化供水设施,如被盗用由中标方补上同等品牌、质量的设施用品。 三、养护作业内容 (一)、浇灌作业 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及土壤干湿程度进行浇灌作业,保证植物生长良好,不因缺水或灌水过量而发生植物生理性病害。 ⒈ 乔木类植物的常规浇灌作业: ①每天常规浇灌1次(雨天除外),应安排在早上7:00~9:00或傍晚4:00~6:00进行; ②对刚进行了重度修剪的树木,在每天浇灌时要进行树身淋水、喷洒树叶。 ③对新种植的树木要在覆土后及时浇透定根水。 ⒉ 灌木类及地被类植物的常规浇灌作业: 每天常规浇灌1次(雨天除外),应安排在早上7:00~9:00或傍晚4:00~6:00;树林的下木和地被植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每隔1~2天进行浇灌。 ⒊ 草坪类植物的常规浇灌作业: ①草坪草处于生长期内(每年4月~11月),每隔两天浇透水一次;越冬休眠期内(12月~翌年3月),每周浇透水一次; ②每次常规浇灌时间均安排在早上7:00~9:00或傍晚4:00~6:00进行,在中午阳光暴晒时严禁浇灌。 ③每次浇灌,湿透土层要达到8~12厘米。 ④除浇足水外,要使草坪受水面均匀,以保证全草坪生长一致。 (二)、清除杂草和垃圾作业 ⒈ 每天清除承包范围内的草坪、花坛、绿化带、盆栽等的杂物垃圾,做到日日清除,保持干净; ⒉ 草坪无大型杂草,控制杂草侵占率不超过5%; ⒊ 乔木、灌木等修剪后或自然脱落后,要及时清理干净断枝、枯枝、残枝、败叶。 (三)、修剪作业 ⒈ 乔木类植物的常规修剪作业: ①大乔木每年修剪1~2次,不定期剪除影响美观的枯枝、残枝、病虫枝,保持树势均衡,形状美观; ②以整形为主的修剪,在生长旺季要加强控形修剪(每月需要修剪一次),以保持树体的艺术形状。 ⒉ 灌木类及地被类植物的常规修剪作业: ①以整形修剪为主的,整体植物群的修剪高度、平整度及形状要整齐一致; ②绿篱和绿球:每月修剪1次,保持平整、美观、不出现缺株,形状优美; ③地被植物类:除花期外,根据实际使用要求随时进行修剪。 ⒊ 草坪类植物的常规修剪作业: ①每年的生长旺季(4、5、6、7、8、9、10月),每隔25~35天修剪一次; ②每年11月~翌年3月,每隔70天作一次轻度修剪(以修剪平整为主) ③每次剪草的留草高度:结缕草类控制在5厘米;其他草种按实际使用需要控制留草高度。 (四)、施肥、植保作业 施肥、植保作业要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需要,不因施肥和施药不足或过量、不及时而造成病虫害失控或药害。 ⒈乔灌木及地被类植物的常规施肥、植保作业(肥料由中标方提供进货清单)。 ①果树以花(果)前及花(果)后肥为主:花(果)前肥以根外追肥为主,在花(果)前40天左右喷洒含高磷钾的叶面肥;花(果)后肥分两次进行:每年8月中下旬施放速效肥(复合肥、尿素),在11月中下旬施放以有机肥为主的混合肥(花生麸、复合肥、钾肥、磷肥等);其他行道树每年立春后一周内施放一次混合肥。 ②壮花肥:果树在早春发芽前(1~3月),施放复合肥、尿素、硫酸钾;其他树种按实际生长规律施放。 ③壮果肥:坐果后(4~6月),施放复合肥、钾肥及喷洒叶面肥(0.2%磷酸二氢钾); ④预防性喷药:每年2~5月每隔25~35天进行一个阶段的预防性喷药。每一个阶段连续喷三次杀菌杀虫混合药液,每隔3天一次; ⒉ 草坪类植物的常规施肥、植保作业 ①以秋季施肥为主,每年霜降后一周内施放混合肥:氮、磷、钾三种化肥的释放比例为5:4:3。在每一次修剪完毕后第三天都要及时跟进施放速效肥; ②每年的2~4月,每隔25天喷洒一次杀菌药;在5~7月,每隔45天喷洒一次杀虫剂。实际发生病虫害时,要及时处理。 以上措施还应该根据植物生长的实际需要,作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1、绿化养护用水、用由采购人提供,但要按月缴交费用。 2、采购人不负责养护工人住宿。免费提供必须的仓库及专用花圃作生产用场地。 3、厂内可对中标方作业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中标方应该根据检查结果及时作出处理措施。检查合格后,采购人按时支付养护管理费给中标方。如检查不合格,在限定时间内仍未整改达标,由按养护标准的2~3倍进行处罚,直接从养护管理中扣除。 4、中标方所用一切绿化养护、生产所需的园林机械、工具、花泥、农药、肥料以及其它农用生产物资,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 5、中标方负责绿化基础设施的一般性维护,劝阻破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6、负责管护范围内植物100%存活,若出现病死、枯死(非人为蓄意破坏),中标方必须马上免费更替(同品种、同规格)。果树要求年年挂果,果品归厂,养护人员要懂得果树护理。 7、养护人员应讲文明、讲卫生、工人着装统一。 8、厂内现有的绿化资源,中标方不得擅自砍伐、挪作他用或变卖,若经发现、查实,则按该植物市场价的2~3倍处罚。 9、合约期间如遇上级各部门的绿化检查,中标方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0、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11、日常养护工人不少于19人,统一穿着工作服,且应具有厂区绿化养护经验,采购人有权要求养护单位对不称职人员进行更换,更换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12、养护工人应服从厂内统一管理,养护期间如对厂内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13、养护垃圾应自行立即清扫干净,且倾倒入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除虫用的各种农药,要自行妥善保管好,不能存放厂区内。 15、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养护方面的沟通会议。 16、养护用的浇水胶管每次用完后,要整齐放置好。其化用具应按采购人要求整齐放置于指定地点,不能乱放。 17、养护用的肥料,存放于指定位置,每次施肥后,余料一定要回仓,不能乱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报价表格式 1.投标报价总表格式 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总报价(元) 服务期 备注 三年 合计(大写)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报价内容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注:1.此表乃报价总表的明细表。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投标人应列明按“用户需求书”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的价格明细。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等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0〕 号]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正式委托 受委托人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唱标信封 份,包括如下等内容: 1.唱标信封; 2.价格文件部分; 3.商务响应文件; 4.技术响应文件。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的投标; (二)全部服务之供应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如果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 (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八)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九)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相关身份证复印件须附后)。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投标人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受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服务招标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相关身份证复印件须附后)。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说明]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的内容。 (一)必要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其它证明材料: 1.投标人简介(投标人自行编写)。 2.企业规章管理制度。 3.公司各项资质证及信誉证书。 4. 公司工作人员资格情况(参照附表格式填写)。 5.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简历、管理人员组成及配备情况。 6. 公司的办公设施和物资装备情况。 7.投标人提供最近3年业绩(参照附表格式填写)。 8.提供最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9.投标人拟派往该项目的专业人员及公司主要工作人员的资格证和最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10.投标人在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的说明。 1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最近3年以来相类似业绩表格式 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备注 广东省 其它地区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资料。 六、商务差异表格式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方案和服务,对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条款号 简要内容 条款号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说明: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没差异的话,可以在表中打“/”,并用文字说明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要求。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七、其他资料格式 1.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2.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自制)。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自行编制
八、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1. 实施方案 2. 技术偏离表 3. 公司工作人员资格一览表 4.拟配备本项目人员资格一览表 5.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6.拟配置的装备情况表 (一)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详细写出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理念和目标、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根据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维护服务方案\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等)及对此服务提供保障服务的能力,提供服务的便利性,质保体系及措施及其他承诺。 (二)技术偏离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情况 偏离 说明 注:若所有服务都没有偏离,须在上表中注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公司工作人员资格一览表 投标单位: 序号 项目 姓名 职位 持何种资格证件 发证时间 学历 从事本工作时间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工 人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拟配备本项目人员资格一览表 投标单位: 序号 项目 姓名 职位 持何种资格证件 发证时间 学历 从事本工作时间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工 人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招标人 项目名称 管理规模 开、完工 日期 在服务或已 完 服务质量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拟配置的装备情况表 序 号 项 目 数 量 金 额 用 途 备 注 注:此表格式供参照, 投标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式内容自行填写。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内装:(独立密封) 1、投标函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4、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
十、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已按 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帐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 二OO九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注:1、本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所填写内容)均需打印;2、本说明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时单独递交;3、如投标人采用网上银行提交投标保证金,其进账单(回单)须到相关银行加盖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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