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建言“十二五”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召开了14地(州)市发改、环保、建设等部门座谈会,征求对《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 规划》的意见。该《规划》在“十二五”期间,计划株洲市级层面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4个,包括白石港、云龙新城、龙泉三期(扩建)、430社区污水站,总投资8.4亿,总处理能力19万吨/日;县级层面3个,即醴陵市、攸县、茶陵县污水厂二期(扩建),总投资5.2亿,总处理能力9.5万吨/日;镇级层面8个,即醴陵市白兔潭、船湾镇、泗汾镇,攸县网岭、皇图岭、酒埠江镇,茶陵县界首镇,炎陵县鹿原镇,总投资2.3亿,总处理能力2.3万吨/日。 “十二五”期间,对霞湾、龙泉、株洲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和管网完善,从现行一级B标达到一级A标,并续建霞湾二期(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继续完善已建成的各县级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做到全覆盖;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淤泥脱水车间。 以上项目布局,虽说经过我市发改、环保、建设部门多次磋商,但作为污染减排的责任局,我局的意见未充分采纳。我局发言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归纳起来如下: 1、董家段污水处理厂没有列入计划,应当保留,并扩容提质改造。或重新选址布局建设枫溪污水处理厂。 2、尽快启动白石港污水处理厂建设,已成火烧眉毛,否则必将影响我市云龙示范区和轨道交通城战略性项目建设。 3、我市各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应当一并列入此《规划》,至少醴陵市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应当列入。 4、对于乡镇层面污水处理厂,我市经济前十强镇应当布局污水处理厂,并要研究保障运行的机制。适当考虑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的人工湿地和氧化塘。 5、污泥脱水之后,肥料处置量少、填埋易产生二次污染,应当从资金、政策上引导污泥干法水泥厂处置。干法水泥厂处置污泥技术上完全成熟。 (来源: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规财科,作者:刘会庆,2010-9-26) “......3、我市各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应当一并列入此《规划》,至少醴陵市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应当列入......” |